编辑: JZS133 | 2019-08-12 |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二、总则11
一、说明
11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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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考察
13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13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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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争性磋商及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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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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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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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货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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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履约保证金
24 十
一、成交服务费
25 十
二、质疑须知
25 十
三、其它
25
第三章 合同原则
26
四、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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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30
一、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31
二、诚信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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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响应函 (参考格式)33
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4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证件.36
六、磋商报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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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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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偏离表(格式)40
九、商务条款偏差一览表.41
十、拟投入人员情况
42 十
一、售后服务承诺书.43 十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44
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46
3 第一部分4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关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委托,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批精品在 线开放课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 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19-19 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 1.1 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化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转变,促进师资队伍教学水平提高, 提 供学生更多优质教学资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我校决定通过建设高质量共享课程、 配套课程云平台 及运行服务(详细见服务需求列表) .在校内进行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尝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发服务
5 门 满足混合式课程共享要求
2 课程建设平台运营服务
1 套 免费搭建,支持混合式教学法 1.2 建设要求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混合式课程开发旨在推动我校建设一批优质的在线开放课程,丰富我校的 在线教育资源,响应省教育厅号召,遴选出一批优质的在线开放课程参与省级在线开放课程评审, 并优选出一批可以代表我校教学特色的在线开放课程,推送至国内知名网络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全 国推广.因此,此次课程建设服务遵循河南省教育厅对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要求,严格遵循翻转课 堂教学模式,要求整体课程具备混合式开发模式课程运行要求,并顺应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要求.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包段划分:1 个包段 5.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49 万元人民币 6.课程交付期限:合同生效后
90 日历天内.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及发布媒体 1.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 2.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网》以公告形式 发布,公告期限
5 个及以上工作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不具备上述第四项 1-7 条规定的条件. 2.依据财库[2015]150 号文件规定, 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 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 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6.为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第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服务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原则上不再参加本 采购项目.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资料 1.购买磋商采购文件人员必须是磋商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其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 印件) .
八、磋商文件出售事宜: 1.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自2019 年4月12 日. 2.购买磋商文件时间: 自2019 年4月12 日起至
2019 年4月19 日17:
00 止 (北京时间, 下同) . 每天 9∶00 至11∶30, 14∶30 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3.购买磋商文件地点: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畜牧路郑州牧业工程 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北 C 座103 4.磋商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5.磋商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翟老师 姚老师 郑老师 联系
电话:0371-560585121927
九、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年4月23 日下午 14:30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畜牧路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北 C 座1楼开标室).
十、其他说明
6 1.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 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 2.本次项目磋商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上述媒体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本磋商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十
一、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80 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翟老师 姚老师 郑老师 联系
电话:0371-560585121927 采购人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采购人地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东四 环交叉口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联系人:胡老师 0371-8615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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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 供应商数量和方 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超过公告中的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超过公告中的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 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 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 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 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 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磋商小 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业扣 分 (实质性要求)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 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8 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 承诺.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诚信情况声明函》原件的,其响应文 件按照无效处理.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河南政府采 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实 质性要求) 磋商保证金(只接收投标单位对公转账,不接收现金交款单及个人转 账,请在汇款时填写具体招标编号便于后期的保证金退回)后附开户许可 证.金额如下:
9000 元人民币;
从基本户转出 缴纳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交纳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 非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结果公布后予以无息退还. 扶会计 0371-56602566 成交单位退保证金时需提供资料如下: 合同原件一份 联系人王老师:0371-56058533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不少于成交 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 缴纳方式: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 直接缴入采购人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合同验收合格通过后无息退还.
10 磋商文件、 磋商 过程、 磋商结果 咨询 联系人:翟老师 姚老师 联系
电话:0371-5605851219 ;
11 响应文件数量(实质性要求) 响应人应提交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 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原件 和领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影印件】到成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领取 成交通知书. 联系
电话:0371-56058530
56602566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内容进行询问的由招标代 理机构负责答复.
14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和磋商结果(含评审情 况)的质疑由招标代理和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
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供应商投 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编号、公 告及备案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 (本项目采购 人要求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