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10-14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57 重庆水务关于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修订《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 原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水务资产 ) 、 公司原第二大股东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苏渝公司 ) 以及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润环境 )于2015 年6月30 日签署了 《关于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以下简称 《投 资协议》 ) ,约定水务资产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1,756,800,000 股股份 (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 36.60%)、苏渝实业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645,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 13.44%)及现金人民币 4.42 亿元或等值外币向德润环境增资(以下简称 本次增资 ) .本次增资 完成后,德润环境将持有本公司 2,401,8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全 部股份的 50.04%(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 ) ,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于

2015 年12 月1日收到德润环境公司函告: 因水务资产拟 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1,756,8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 36.60%) 向德润环境增资构成德润环境对本公司的收购且收购比例超过 30% 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德润环境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 中国证监会 )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已于

2015 年11 月20 日公告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 (以下简 称 收购报告书摘要 ) .现德润环境对前次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进 行了修订, 主要对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三节本次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中关于 收购目的 和 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 股份之计划 以及

第四节收购方式 中关于 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与完善,具体修订如 下:

一、

第三节 本次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之

一、收购目的 的 修订 原内容为: 水务资产看好环境产业的长期发展前景,致力于供排水、污水、 污泥、固废、危废、垃圾发电、土壤修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全 产业链业务发展, 通过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股份对德润环境进行增资, 逐步将德润环境打造成 国内领先,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城市综合环 境运营商 . 本次增资,水务资产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 1,756,800,000 股股份 (占重庆水务全部股份的 36.60%) 、苏渝实业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 645,000,000 股股份(占重庆水务全部股份的 13.44%)及现金人民币 442,082,360.71 元或等值外币向德润环境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德 润环境将持有重庆水务 2,401,800,000 股股份(占重庆水务全部股份 的50.04%) ,成为重庆水务的控股股东. 本次增资中,水务资产以持有的 36.60%的重庆水务股份作为出 资向德润环境增资, 导致德润环境持有重庆水务股份超过 30%, 构成 德润环境对重庆水务的收购. 本次收购,系为了响应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 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 合所有制企业等相关政策, 实现地方政府打造大环境产业投资平台战 略.因此,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的主导下,拟以德润环境为平台进行混 合所有制改制, 改制方式为引入全球最好的水务公司之一法国苏伊士 环境集团及其合作伙伴香港新创建集团, 并以其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 苏渝实业为合作伙伴对德润环境进行混合所有制改制, 将德润环境打 造为一家 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城市环境综合运营商 .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本次增资完成后,收购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收购不以终止重庆水务的上市条件为目的. 修订后的内容为: 水务资产看好环境产业的长期发展前景,致力于供排水、污水、 污泥、固废、危废、垃圾发电、土壤修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全 产业链业务发展, 通过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股份对德润环境进行增资, 逐步将德润环境打造为 国内领先、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城市综合环 境运营商 . 基于以上目的,水务资产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 1,756,800,000 股 股份(占重庆水务全部股份的 36.60%)作为出资向德润环境增资, 苏渝实业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 645,000,000 股股份(占重庆水务全部 股份的 13.44%) 及现金人民币 442,082,360.71 元或等值外币向德润环 境增资. 其中,水务资产以持有的 36.60%的重庆水务股份作为出资向德 润环境增资, 导致德润环境持有重庆水务股份超过 30%, 构成德润环 境对重庆水务的收购. 本次增资将以德润环境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德润 环境因本次收购而需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为前提, 本次增资完 成后,德润环境将持有重庆水务 2,401,800,000 股股份(占重庆水务 全部股份的 50.04%) ,成为重庆水务的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系为了响应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 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 合所有制企业等相关政策, 实现地方政府打造大环境产业投资平台战 略.因此,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的主导下,拟以德润环境为平台进行混 合所有制改制, 改制方式为引入全球最好的水务公司之一法国苏伊士 环境集团及其合作伙伴香港新创建集团, 并以其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 苏渝实业为合作伙伴对德润环境进行混合所有制改制, 将德润环境打 造为一家 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城市环境综合运营商 . 在德润环境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德润环境因本次收购而需履行的 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后,根据《投资协议》 ,苏渝实业拟以其持有的 重庆水务 645,000,000 股股份(占重庆水务全部股份的 13.44%)及现 金人民币 442,082,360.71 元或等值外币向德润环境增资.除上述情况 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增资完成后,收购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收购人的本次收购不以终止重庆水务的上市条件为目的, 本次收 购及本次增资并未面向社会公众, 未导致重庆水务的社会公众股比例 发生变化.在本次收购及本次增资实施后,德润环境及其一致行动人 水务资产最终持有重庆水务全部已发行股份的 88.56%,不会导致重 庆水务的社会公众股比例低于 10%, 因此, 重庆水务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

第三节 本次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之关于 未来

12 个月 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的修订 原内容为: 本次增资,水务资产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 1,756,800,000 股股份 (占重庆水务全部股份的 36.60%) 、苏渝实业以其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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