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10-14 |
76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津分院 研发基地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津分院 编制单位:天津世海质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3月2/76 建设单位: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高平 编制单位: 天津世海质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范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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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目录1验收项目概况
7 2 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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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程建设情况
10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10 3.2 建设内容
10 3.3 主要原辅材料、设备及燃料
14 3.3.1 原辅材料及设备
14 3.3.2 燃料.23 3.4 水源及水平衡.23 3.4.1 给水.23 3.4.2 排水.24 3.4.3 水平衡图
24 3.5 生产工艺
25 3.5.1 工艺流程简述.25 3.5.2 工艺流程图.27 3.6 项目变动情况.28
4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30 4.1 废水.30 4.2 废气.30 4.3 噪声.34 4.4 固(液)体废物.34 4.5 环保设施投资及 三同时 落实情况
35 4.5.1 投资额对比.35 4.5.2 三同时落实情况
35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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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5.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37 5.1.1 环评报告书评价结论.37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9 6 验收执行标准
39 6.1 废气.39 6.2 废水.40 6.3 噪声.40 6.4 固体废物
40 6.4.1 一般废物
40 6.4.2 危险废物
41 6.5 总量控制指标.41
7 验收监测内容
41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41 7.1.1 废水.41 7.1.2 废气.42 7.1.2.1 有组织排放.42 7.1.2.2 无组织排放.42 7.1.3 厂界噪声监测.43 7.2 环境质量监测.44
8 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44 8.1 废水.44 8.2 废气(固定污染源)45 8.3 废气(无组织排放)46 8.4 噪音.47 8.5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47
9 验收监测结果
48 9.1 生产工况
48 9.2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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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9.2.1 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48 9.2.1.1 废水
48 9.2.1.2 废气
49 9.2.1.3 厂界噪声.59 9.2.1.4 固(液)体废物.59 9.2.1.5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59 9.2.2 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60 9.2.2.1 废水治理设施
60 9.2.2.2 废气治理设施
60 9.2.2.3 厂界噪声治理设施.62 9.2.2.4 固体废物治理设施.62 9.2.3 环境管理检查.71
10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75 10.1 废气监测结论
75 10.2 废水监测结论
75 10.3 噪声监测结论
75 10.4 固体废物验收结论.75 10.5 污染物排放总量.75 10.6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76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竣工验收登记表.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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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建设项目厂区及周边平面图
3、有组织监测点位示意图
4、无组织监测点位示意图
5、排污口规范化照片 附件:
1、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许可函[2008]019 号《关于对北 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津分院研发试验基地项目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8 年3月12 日
2、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3、垃圾清运协议
4、监测工况证明
5、天津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TJ20171214W01)
6、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7、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8、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建设证明
9、长期监测计划
10、验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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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1 验收项目概况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津分院研发试验基地项目
2007 年2月11 日经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批准立项建设.选址于天津 宝坻经济开发区内,其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工业用地、南至宝兴道、 西至天跃路、北至北环路;
规划投资 1.26 亿元建设机电装备组装车 间、橡胶制品试制生产车间、橡胶助剂生产车间、办公综合楼及附属 建筑,主要从事橡胶机械装备组装、橡胶制品生产和橡胶助剂生产.
2008 年3月12 日取得天津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津分院研发试验基地项目实际总投 资2054 万元,2008 年2月委托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编制《北京 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津分院研发试验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并于
2008 年3月12 日年取得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 津环保许 可函[2008]019 号.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
2013 年5月,竣工时间为
2015 年11 月,同时取得消防备案.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津分院研发试验基地项目按照原规 划内容进行了橡胶机械设备生产车间及橡胶制品试制车间建设. 原环 评阶段设计的橡胶助剂车间及其相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 设施,因市场变化问题决定取消建设. 受近年来市场急剧变化的影响, 已建成的建筑并未得以完全按原 规划使用. 机械设备生产车间及其配套的综合办公楼和食堂整体未投 入使用, 仅做为集团公司的临时库房, 目前存放集团公司的一些设备. 若以后橡胶设备生产车间及配套的综合办公楼和食堂、 橡胶助剂 试制车间继续建设或投入使用,需重新履行环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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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目前建设主要由该院按原规划开展橡胶制品试制, 根据市场需求 制定产品方案,并进行新品试制,然后出售给用户进行试用,根据用 户反馈信息调整试制工艺,以达到优化生产的目的.新产品研发成功 后, 可作为生产技术转让给企业进行工业化生产. 产品种类有所调整. 主要是调整为附加值更高的产品,目标产值变化不大,但产能耗胶有 所减少. 天津世海质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 限公司的委托,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 局[2001]1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关于发布的公告》的有关要求;
2017 年12 月2日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勘察,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污染物 治理及排放等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该项目的现场监测工作委托天津 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于2017 年12 月14~15 日对该项目进 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在此基础上,编写验收监测报告.
2 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 (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
(2) 国家环保总局第
13 号令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
(2002 年2月1日起施行)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7 年11 月20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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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施行) ;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第2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 (2014 年4月24 日修订,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3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 (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6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 声污染防治法》 ;
(1997 年3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3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05 年4月1日起施行) (9)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39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年8月1日起施行) ;
(10)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1)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02 年7月1日起施行) ;
(12)HJ 2025-2012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2013 年3月1日起施行) ;
(13)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
58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1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52 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 治条例》 ;
(14)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
6 号 《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16)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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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
的通知》 ;
(17)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编制的《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 津分院研发试验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 年2月;
(18)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许可函[2008]019 号《市环保局关于 对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津分院研发试验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2008.3.12.
3 工程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内 (东经 E117°15′24.26″, 北纬 N39°46′15.16″) ,其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工业用地、南至宝 兴道、西至天跃路、北至北环路;
3.2 建设内容 本项目橡胶制品试制车间为5400 m2 ,年设计产能172吨/年;
与 原环评一致.2017年由于市场原因,实际产能为各种橡胶制品30吨. 主要为密封制品、减震制品及其他杂品等橡胶制品. 实际年产量及投资额较原环评都大幅下降,具体见表3-2. 表3-1:本项目投资额与产量对照表 区分 总投资 环保投资 环保投资比 产量 环评阶段
12650 万元
165 万元 1.30%
172 吨/年 实际调查
2054 万元
100 万元 4.87%
30 吨/年 变化原因 橡胶设备生产车间、橡胶助剂研发车间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未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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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3.2.1主体工程及公用工程 主体工程包括机电装备生产车间及其附属的办公楼、 助剂研发车 间以及橡胶制品试制车间;
公用工程包括食堂、宿舍、泵房等工程内容;
具体内容及相应变更情况见表3-2;
表3-2:主体工程与公用工程一览表 工程类型 环评阶段 实际调查 主体工程 机电装备试验及加工组装车间 建成未投入使用, 目前做为集团公司临 时仓库,存储一些集团公司的设备 办公综合楼 橡胶制品试制车间 按原规划建成使用 助剂研发试验车间 未进行建设 公用工程 食堂 作为集团公司仓库,未投入使用 宿舍 未进行建设 水泵房 按原规划建成使用 门卫
(一) 坐落厂区西南侧,按原规划建成使用 门卫
(二) 未进行建设 门卫
(三) 未进行建设 3.2.2环保工程 项目组成 环评、批复阶段 实际调查 废气排放 机电装备试制及加工组装车间焊接 工序产生的烟尘经车间换气无组织排放, 排放浓度须满足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要求;
机电装备试制车间虽已建 成,但未按原规划投入使用,仅 做为集团公司的临时仓库;
因此 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设 橡胶制品试制生产车间密炼工序产 生的粉尘设备经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理后 由一根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橡胶制品试制车间密炼工序 产生的粉尘设备经自带的除尘装 置处理后,合并到炼胶车间排气 筒P1,与炼胶车间废气一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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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炼胶、硫化工序产生的橡胶异味经局 部抽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 后,分别由2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 标排放. 一致(P
1、P3排气筒排放) 助剂研发试制车间蒸馏,造粒工序产 生的环乙醇,乙胺和真空泵尾气,经活性 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分别由2根不低于15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橡胶助剂车间及其配套的环 保设施未进行建设. 小试废气通过实验室独立的集中排 气系统收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 筒达标排放;
橡胶助剂车间及其配套的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