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10-14 |
一、基本情况 你公司拟在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上邓坡
324 国道旁厂房 (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建设年产约
1 万吨的生物质颗粒燃料 生产项目.
建设规模:项目依托租赁场地建设,建设一条年产 约1万吨的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并计划在生产车间北面空 ―2― 地新建一个产品和原料仓库.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5.5 万元. 项目已获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 2018-450107-42-03-040315.现向我局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根据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结论,项目只有在 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按申报的内 容实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必须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项目营运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污水排入化粪池 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生产车间内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原料粉碎、 传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最后通过
1 根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原料堆场设置于车间内,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三)布袋除尘器处理的粉尘回收到原料中,不外排.生 产车间和仓库中清扫出的木屑粉尘回收到生产中,不外排.生 活垃圾和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 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 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降低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三、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
(一) 粉尘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对周边农田施 肥.
(三)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3― 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四、由西乡塘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三同时"监督管 理工作.
五、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环保"三同时"原则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设施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项目须按所申报的工程内容进行建设,如扩大建设规 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改变使用功能须重新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审批手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 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 审核.
七、本审查批复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批复的各 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八、如果该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瞒报、假报是一种严重 的违法行为,你公司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 (此页无正文)
2019 年4月15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监察大队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保护局
2019 年4月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