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10-19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制定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作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 要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当公司符 合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保 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我们认为,董事会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及股东取得合理投资 回报的意愿,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制定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度)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陈建国、李大明、李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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