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10-19 |
1 新奥能源2016年天然气总销售量上升27.
0%至143.29亿立方米 核心业务利润增加17.3%至人民币32.12亿元 (2017 年3月21 日,香港) - 国内最大的清洁能源分销商之一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奥能 源」或「集团」;
股份代号:2688)宣布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年内」)的全年业绩,营业额 增长 6.4%至人民币 341.03 亿元,连同合资企业和联营公司的合计营业额和年度溢利分别达人民 币502.98 亿元和人民币 41.65 亿元.撇除其他收益及亏损和购股权摊销影响,集团核心业务利 润达人民币 32.12 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17.3%.为回馈股东对集团的支持,董事会建议派付末 期股息每股 0.83 港元(相等於每股人民币 0.74 元).
2016 年,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加速天然气行业改革,包括减少中间环节、规收费行为,对长 输管网管输费价格的核定制订管理办法,加速开放中游设施等.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发布的《关 於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申了
2020 年 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 8-10%的目标,并将以各项措施推动下游需求,深化行业改革,为 天然气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纲领性政策支持. 受惠於
2015 年11 月份气价下调,以及国际原油价格上升,天然气相对替代能源的经济性扩 大,加上中国政府实施更严格的环保措施,带动天然气下游需求持续好转.新奥能源主席王玉锁 先生表示:「面对不断变革的经营环境,集团秉承以客户为根本的理念,以卓越运营为支撑,以 变革创新为驱动,深入挖潜传统业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与技术手段,大力拓展新业务,在全 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完成年初制订的各项业务目标.年内,集团的天然气销售量达到 143.29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27.0%.」 城市燃气核心业务持续健康成长 年内,管道燃气销售收入达人民币 179.00 亿元,占整体收入比例为 52.5%.受惠於新接驳的住 宅用户逐步使用天然气,加上有更多居民於冬季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住宅用户天然气售气量快 速增长 22.1%至18.16 亿立方米.另外,集团积极在城市燃气项目建立居民阶梯气价,截至
2016 年底已设立
111 个居民阶梯气价项目,占居民用户总售气量比例达 92%.受惠於新接驳的工商业 用户带来的售气量贡献,加上集团配合地方政府加大力度落实「煤改气」政策,以节能改造方案 协助客户降低整体用能成本,销售予工商业用户的天然气气量增长 13.7%至79.63 亿立方米. 集团於年内持续开发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接驳费收入达人民币 56.11 亿元.集团为 1,820,837 个住宅用户接驳管道天然气,累计已接驳管道燃气的住宅用户达 14,146,873 户.集团 紧抓「煤改气」契机,并积极开发商业用户,於年内共开发了 11,821 个工商业用户,累计已接 驳管道燃气工商业用户达 68,679 个. 集团成功於年内获取
8 个新项目,分别位於河北定州市、山东昌乐县、山东日照海右经济开发 区、河南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广东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辽宁营口工业园区、广 东吴川市和湖南炎陵县,新增可接驳人口
98 万.另外,集团亦获取了
12 个位於现有项目周边 【新闻稿】
2 的新经营区域,进一步扩大了经营围,亦为集团未来售气量增长奠定良好基础.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集团在中国地区获取的项目达到
160 个,覆盖可接驳人口达 7,742 万. 能源贸易业务加速发展 年内,国内 LNG 供应充裕,终端需求持续保持旺盛,给予集团有利的分销环境大力开拓用户, 带动能源贸易业务售气量同比增长 146.6%至30.37 亿立方米.集团有效利用先进调度系统、物 流车和上游资源获取能力,并通过参与国内不同的天然气交易平台,持续拓展能源贸易规模, 建立强大的分销网路,提升在行业的影响力.集团亦与道达尔、雪佛龙和锐进签署正式的 LNG 购销长约,将於
2018 或2019 年开始每年进口共计
143 万吨 LNG.本集团适时策略性锁定一部 分LNG 气源,将为各项核心下游业务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保障. 交通能源业务完善布局 年内,集团的汽车加气业务收入达人民币 31.69 亿元,整体收入占比为 9.3%.面对油价持续较 低、网约车和电动车对 CNG 加气站业务带来的挑战,集团一方面通过与网约车公司合作,大力 拓展城市货的、公共服务、私家车等新型用户,一方面通过加强联盟合作和促销优惠措施吸引新 客户,提升用户忠诚度.与CNG 加气站业务不同,受惠於地方政府积极推动公交车、长途客车 和政府车油改气,加上集团继续完善加气站网络布局,LNG 加气站售气量仍旧录得较快增长. 本集团亦通过实行单站责任制提升加气站业务的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能源局提出
2020 年,车 船用天然气利用规模将达 500-600 亿方,交通清洁能源替代汽柴油将是必然发展趋势,集团相信 加气站业务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利润贡献. 分布式能源项目全面启动 能源局在《关於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特别指出「十三五」期间要在大中城市的大型商 业区及新型产业区加快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集团依托政策支持,以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积 极发展分布式能源和多品类能源销售业务.年内,集团新签约
10 个分布式能源项目,目前已开 始运营的
12 个项目包括长沙黄花机场、盐城亭湖医院、株洲职教城、株洲神农城、肇庆新区、 青岛中德生态园、石家庄君乐宝、石家庄火车站、滁州安兴彩纤、青岛万达游艇产业园、京滨工 业园及廊坊云存储.集团将充分利用城市燃气业务现有的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多品类能源的整 体用能方案. 继续维持稳健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银行结余及现金为人民币 71.63 亿元,净负债比率为 53.9%.为了应 对人民币贬值带来的影响,集团提前於
2016 年4月偿还了 1.14 亿美元的 IFC 贷款,以2018 年2月为到期时间做了
5 亿美元外汇套保操作,并回购了
2021 年到期的 7.15 亿美元 6%债券中的 3.49 亿美元.评级机构穆迪维持 Baa3 投资级别的评级和「正面」展望,标准普尔和惠誉继续维 持BBB 投资级别的评级和「稳定」展望. 展望 王玉锁先生总结:「2017 年,国家将全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继续推行绿色低碳能源战 略,将为天然气行业带来蓬勃的发展机会.集团将继续推动创新的业务模式和提升运营能力,深 挖现有核心业务,大力发展具有协同效应的新业务,逐步实现由单一的燃气分销商向综合能源供 应商的转型,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新闻稿】
3 ~完~ 有关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为国内最大的清洁能源分销商之一,主要业务在中国投资、经营及管理燃气管道基础 设施及车船用加气站、销售与分销管道燃气,液化天然气及其他能源,以及提供其他与燃气供应 相关的服务.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集团在中国拥有
160 个城市燃气项目,包括安徽、北京、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南、内蒙古、江苏、江西、辽宁、四川、山东、 云南及浙江合共
17 个省市及自治区,覆盖可接驳人口超过 7,742 万.以及拥有在越南胡志明 市、河内及岘港的国际燃气项目,覆盖可接驳人口超过
892 万人.集团国内及海外燃气项目总 覆盖城区人口合共超过 8,634 万人. 本集团目前为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及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MSCI)中国中型市值指数成份股.有关 本集团更多资料,请浏览公司网站 http://ir.ennenergy.com/. 投资者关系垂询: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沈一卉/危丽萍
电话:(852)
2528 56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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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5 7204 电邮:[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媒体关系垂询: 伟达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 梁瑞筠 / 许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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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4 6264 电邮: [email protected] 【新闻稿】
4 2016 全年业绩 - 财务和营运数 (截至
12 月31 日)
2016 2015 +/- 业务发展 项目城市(中国项目)
160 152
8 可供接驳城区人口(中国项目) 77,420,000 71,536,000 8.2% 气化率(中国项目) 54.8% 51.7% 3.1% 营业额分析 (百万人民币) 燃气接驳 5,611 5,508 1.9% 管道燃气销售 17,900 18,680 (4.2%) 汽车加气站 3,169 3,931 (19.4%) 能源贸易 6,153 3,429 79.4% 其他能源销售
153 83 84.3% 燃气器具
238 138 72.5% 材料销售
879 294 199.0% 分类收入占营业额百分比 (%) 燃气接驳 16.5% 17.2% (0.7%) 管道燃气销售 52.5% 58.2% (5.7%) 汽车加气站 9.3% 12.3% (3.0%) 能源贸易 18.0% 10.7% 7.3% 其他能源销售 0.4% 0.3% 0.1% 燃气器具 0.7% 0.4% 0.3% 材料销售 2.6% 0.9% 1.7% 燃气设施 管道总长(公里) 32,921 29,936 10.0% 天然气储配站(个)
166 157
9 -日供气能力 (立方米) 84,910,000 80,198,000 5.9% 汽车加气站(座)
597 576
21 年内新增接驳天然气用户 住宅用户(户) 1,820,837 1,707,020 6.7% 工商业用户(地点) 11,821 9,054 2,767 工商业用户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立方米) 米) 12,574,005 8,160,660 54.1% 管道燃气用户累计 (包括天然气) 住宅用户(户) 14,146,873 12,326,036 14.8% 工商业用户(地点) 68,679 56,858 11,821 - 工商业用户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立方米) 71,182,166 58,608,161 21.5% 销售气量 (百万立方米) 总燃气销售量 (包括天然气) 14,386 11,312 27.2% 天然气销售量 14,329 11,286 27.0% -住宅 1,816 1,487 22.1% -工商业用户 7,963 7,001 13.7% -能源贸易 3,037 1,232 146.6% -汽车加气站 1,514 1,566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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