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10-19 |
1 - 葫环审〔2017〕13 号 关于葫芦岛小微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葫芦岛市沪成力源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 《葫芦岛小微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综合产业园 区,为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业务管理用房建设,规划总用地面 积144356.3m
2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113471.6m
2 .项目内容包括新 建标准单层厂房
13 栋、多层楼宇工业
3 栋、综合服务楼、孵化 中心、工贸服务中心及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
18770 万元,其中 -
2 - 环保投资 258.5 万元,占总投资的 1.4%.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关于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辽环函〔2013〕81 号)要求.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 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 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 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葫芦岛市蓝天工程相 关要求,合理选择装卸、堆放等施工场地,优化运输路线,采取 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 确保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 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加强噪声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安排施工时 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限值.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妥善处理沉淀(砂)池淤 泥与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厂区进行绿化.
(二)合理规划项目总平面布局,预留污水处理设施场地. 项目区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系统与市政雨水管网 衔接, 污水管网与市政污水管网及北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妥善 -
3 - 衔接.冬季取暖依托园区集中供热,不得另建锅炉房.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 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 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 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应当重新 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 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 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投入运营后,入驻项目须符合《关于葫芦岛北港工 业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辽环函 〔2013〕81 号)要求,并依法履行环保审批程序. 此复. 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5月12 日-4-抄送: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辽宁蓝源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 年5月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