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10-19 |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1月15 日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锄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长兴农商行经开区绿色专营支行申请商标质押贷款暨关联 方提供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保障资金流动性,公司拟 公告编号:2019-006 向长兴农商行经开区绿色专营支行申请商标质押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900 万元,额 度的使用期限为一年. 公司董事长姚锄强、公司董事徐士琴、公司董事戴建清,公司监事陈顺明,公司股 东钱爱琴拟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相应的《保证合同》 ,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12 月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长兴农商行经开区绿色专营支行申请商标 质押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433,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姚锄强、 徐士琴、 戴建清, 陈顺明, 钱爱琴分别持有公司 16,416,
300、 2,092,
200、 1,931,
400、643,
650、482,850 股,由于与议案内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此次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1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