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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台湾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暨会计师查核报告 民国九十七年度及九十六年度 公司地址:台北市南京东路三段
261 号11 楼 公司
电话:(02)2713-0333
2 合并财务报表 目录项目页次
一、封面
1
二、目录
2
三、声明书
3
四、会计师查核报告
4
五、合并资产负债表
5
六、合并损益表
6
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7
八、合并现金流量表
8
九、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沿革
9
(二)重要会计政策之汇总说明 9-19
(三)会计变动之理由及其影响
19
(四)重要会计科目之说明 20-33
(五)关系人交易 33-34
(六)质押之资产
34
(七)重大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34-35
(八)重大之灾害损失
35
(九)重大之期后事项
35
(十)其他 1.
风险政策与避险策略 36-37 2. 金融商品资讯 37-39 3. 其他
39、50-51 (十一)附注揭露事项 1. 重大交易事项相关资讯
39、44-47 2. 转投资事业相关资讯 39-
40、43-
44、48 3. 大陆投资资讯
40、49 (十二)部门别财务资讯 41-42
9 台湾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民国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国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额除另予注明外,均以新台币仟元为单位)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国
53 年9月5日成立,并於次年兴建香山厂,56 年正式投产,61 年时台玻大楼落成,且於该年正式股票上市.截至民国
97 年12 月31 日止实 收资本额为 19,500,221 仟元,主要营业项目为各种玻璃之制造、加工及销售业 务. 本公司与子公司於民国
97 年及
96 年12 月31 日之员工人数分别为 12,001 人及 10,851 人.
二、重要会计政策之汇总说明 本合并财务报表系依照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编 制.重要会计政策汇总说明如下: 1. 合并概况 本公司列入合并财务报表之子公司除持有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 之被投资公司外,亦包括达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七号「合并财务报表」所 述具有实质控制能力之被投资公司.列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个体内之子公 司及其变动情形如下: 所持股权百分比 投资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97.12.31 96.12.31 说明 本公司 台湾玻璃美国销售公司 转投资大陆地区及销售玻璃等 100.00% 100.00% ″ 台湾玻璃中国控股公司 转投资大陆地区之控股公司 80.60% 75.78% 注1″台湾汽车玻璃股份有限 公司 销售汽车玻璃 48.00% 48.00% 注2台湾玻璃美国 销售公司 青岛压花玻璃公司 生产花板玻璃 52.25% 52.25% 台湾玻璃中国 控股公司 青岛压花玻璃公司 生产花板玻璃 13.13% 13.13% ″ 青岛浮法玻璃公司 生产平板玻璃 95.675% 95.675% ″ 沂南硅砂公司 生产矽砂 63.38% 63.38% ″ 台玻长江玻璃公司 生产平板玻璃 100.00% 100.00% ″ 台玻L阳硅砂公司 生产矽砂 100.00% 100.00% ″ 台嘉玻璃纤维公司 生产玻璃纤维丝及玻璃纤维布 100.00% 100.00% ″ 台玻成都玻璃公司 生产平板玻璃 100.00% 100.00% ″ 台玻汉中玻璃公司 生产矽砂 100.00% 100.00% ″ 台玻东海玻璃公司 生产平板玻璃 100.00% 100.00% ″ 台玻华南玻璃公司 生产平板玻璃 100.00% 100.00% ″ 台玻天津玻璃公司 生产平板玻璃 100.00% 100.00% ″ 台玻昆山玻璃公司 生产平板玻璃 100.00% 100.00% ″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公司 生产光伏玻璃 100.00% - 注3青岛浮法玻璃 公司 青岛压花玻璃公司 生产花板玻璃 5.14% - 注4台玻华南玻璃 公司 台玻漳州硅砂公司 生产矽砂 100.00% 100.00% ″ 淮安实源采卤公司 生产纯碱 100.00% - 注5台湾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金额除另予注明外,均以新台币仟元为单位)
10 注1:民国
97 年度台湾玻璃中国控股公司增资 USD89,000 仟元,全部 均由本公司以现金 USD32,000 仟元及债权 USD57,000 仟元予以 转增资,折合新台币为 2,898,920 仟元,因未按原持股比例增资, 故增资后持股比例升为 80.60%. 注2:实质操控公司之财务、营运及人事方针. 注3:系台湾玻璃中国控股公司於民国
97 年度中新投资成立之子公司 . 注4:系青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於民国
97 年度中自青岛城市经营有限 公司购入青岛压花玻璃有限公司 5.14%股权,计USD470 仟元. 注5:系台玻华南玻璃有限公司於民国
97 年度中新投资成立之子公司. (1) 子公司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同之调整及处理方式:不适用. (2) 国外子公司营业之特殊风险:无.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系依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七号之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编 制个体间之往来交易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冲销. 凡持有被投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目前已可执 行或转换之潜在表决权)比率超过百分之五十,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 为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能力,构成母子公司关系,除依权益法评价外, 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 与其他投资人约定下,具超过半数之有表决权股份之能力. (2) 依法令或契约约定,可操控公司之财务、营运及人事方针. (3) 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约当组织)超过半数之主要成员,且公司之控制操 控於该董事会(或约当组织). (4) 有权主导董事会(或约当组织)超过半数之投票权,且公司之控制操控 於该董事会(或约当组织). (5) 其他具有控制能力者. 台湾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金额除另予注明外,均以新台币仟元为单位)
11 3. 外币交易 本公司之交易事项系以新台币为记帐单位,子公司之交易事项系以当地流 通之货币为记帐单位.有关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币交易所产生之各项外币资 产、负债、收入或费用,均应按交易日之即期汇率入帐.外币货币性资产 及负债於资产负债表日按该日之即期汇率予以调整,资产负债表日之外币 非货币性资产或负债,依公平价值衡量者,按该日即期汇率调整而产生之 兑换差额,其公平价值变动认列为股东权益调整项目者,兑换差额应列为 股东权益调整项目;
其公平价值变动认列为当期损益者,兑换差额应列为 当期损益.非依公平价值衡量者,应按交易日之历史汇率衡量. 衍生性商品之外币交易(合约)依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三十四号 「金融商品之 会计处理准则」之规定处理. 外币长期股权投资者,列为换算调整数,作为股东权益之调整项目;
其属 外币资产负债者则列为当期损益.另子公司及子公司合并之被投资公司记 帐单位如下: 公司名称 记帐单位 台湾玻璃美国销售公司 美金台湾玻璃中国控股公司 美金台湾汽车玻璃公司 新台币 青岛压花玻璃公司 人民币 青岛浮法玻璃公司 人民币 沂南硅砂公司 人民币 台玻长江玻璃公司 人民币 台玻L阳硅砂公司 人民币 台嘉玻璃纤维公司 人民币 台玻成都玻璃公司 人民币 台玻汉中玻璃公司 人民币 台玻东海玻璃公司 人民币 台玻华南玻璃公司 人民币 台玻天津玻璃公司 人民币 台玻昆山玻璃公司 人民币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公司 人民币 台玻漳州硅砂公司 人民币 台湾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金额除另予注明外,均以新台币仟元为单位)
12 淮安实源采卤公司 人民币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国外子公司之财务报表其属人民币者均换算为新台 币报表.所有资产、负债科目均按资产负债表日之汇率换算,股东权益中, 除期初保留盈余以上期期末结算之余额结转外,其余均按历史汇率换算, 损益科目按当期加权平均之汇率换算,因外币财务报表换算所产生之差额 作为股东权益项下之换算调整数. 4. 约当现金 约当现金系指自投资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或清偿之现金以外的短期投资及债 权凭证. 5.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三十四号「金融商品之会计处理准 则」及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之规定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公平价值变 动列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资、避险之衍生性金融资产、 无活络市场之债券投资、备供出售之金融资产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资产 等.金融资产於原始认列时以公平价值衡量,但非以公平价值衡量且公平 价值变动认列为损益之金融资产,尚应加计取得或发行之交易成本.金融 负债分为公平价值变动列入损益之金融负债、避险之衍生性金融负债及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负债.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惯例交易购买或出售之金融资产,属权益商品采交易日 会计,属债务商品、受益凭证及衍生性金融商品采交割会计.惯例交易系 指一项金融资产之购买或出售,其资产之交付期间系在市场惯例或法令规 定之期间内者. 无活络市场之债券投资 本公司及子公司对无活络市场之公开报价,且具固定及可决定收取金额之 非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