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10-20
10 2018年5月22日 星期二 公告热线: 0571-87054412

87054448 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5月22日(2017) 浙0108民初6613号 王文贤: 本院对原告方益华与被告王文贤民间 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本院民事裁定书[案号: (2017)浙0108 民初

6613 号].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 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08民初7351号 韩凯炯: 本院对原告祝孟友与被告韩凯炯民间 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本院民事裁定书[案号: (2017) 浙0108 民初

7351 号 之一].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 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08民初5335号 高碑店新城荣胜箱包销售部: 本院受理原告奥 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为与被告高碑店新城荣胜箱 包销售部、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 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 浙0108 民初

53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 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 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08民初5857号 保定莱拓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奥 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为与被告保定莱拓箱包制造 有限公司、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 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 浙0108 民初

58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 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 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08民初4158号 保定白沟新城奕松毛绒玩具厂: 本院受理原告 深圳市盟世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保定白沟 新城奕松毛绒玩具厂、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 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本院 (2017) 浙0108 民初

4158 号民事判决 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 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 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 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08民初5030号 宁晋县欣荣塑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宏 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晋县欣荣塑业有限 公司、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 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 浙0108 民初

503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 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 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 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08民初7088号 黄海伟: 本院对原告韩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 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 事判决书[案号: (2017) 浙0108 民初

7088 号].自公 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 逾期则视 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 律效力.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91民初2816号 许爱国: 本院受理原告张德军与被告梅川 爽、许爱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91 民初2816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 定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 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91民初3692号 毛文杰: 本院受理原告阮国红诉被告毛文杰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2017)浙0191 民初

3692 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 后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 浙8601民初929号 钱银锋: 本院受理原告葛永欢诉你公路货物 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 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 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 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以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18) 浙0110民初2648号 徐金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城诉被告徐金华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 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 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 满后

15 日和

15 日内, 并定于

2018 年8月16 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 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

17037、 17039号 周燕平: 本院受理原告骆常法诉被告周燕平、 孙 碧锋、 周淑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 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 浙0110 民初

17037、

1703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 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 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5818号 朱银国: 本院受理原告余国亮诉被告朱银国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本院(2017)浙0110 民初15818 号民事裁定书.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10民初15665号 曹萍、 高月明: 本院受理原告施春祥诉被告曹 萍、 高月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 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7) 浙0110民初15665号民 事裁定书.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10民初19927号 林盛志: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安源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诉被告林盛志、 路世群商品房预售合同 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 浙0110 民初

199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 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 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10民初17957号 现代联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 泰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现代联合市场管 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 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 浙0110 民初 179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 判决, 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 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 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4938号 周振宇、 姜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贵达科技 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振宇、 姜红梅、 孟凡彪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 院(2017) 浙0110民初149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 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10民初11309号 李月芬: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信义担保有限公司诉 被告王莉洁、 李月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 浙0110民初11309号 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 院领取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 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 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 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金叶飞、 吴继平: 本院受理原告黄乐诉被告金 叶飞、 吴继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 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 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 出之日起, 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 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15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08 月13 日10 时00 分在本院 第4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 浙0110民初17871号 王玉兰: 本院受理原告戴晓芬诉被告王玉兰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本院 (2017) 浙0110民初17871号民事判决书.限 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公告期满后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 银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 《债 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02ZX2018010-1-1)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 的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 担保债权、 违约金债权、 利息债权、 损失赔偿权) 依法转让给杭州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 从公告之日 起立即向杭州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联系

电话: 陈经理

18814865822 嘉创科技联系

电话: 田经理

13829998929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

1、 清单中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 中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债权金额、 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8年4月17日的贷款本金余额,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 利息、 罚息、 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实 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 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 并已由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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