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31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9740 证券简称:宏日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

2018 年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与长春鸿鑫热能有限公司、 农安县鸿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商品采购协 议, 与长春鸿鑫锅炉安装有限公司签订安装服务协议,与吉林省禾木新能源有限 公司签订销售商品协议, 以上公司法人王震坤系我公司董事.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长春分行申请

228 万元流动资金 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 7.2001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浩及王丽娜与中国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签订抵押合同, 以王丽娜自有房产向本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抵 押担保. 公司员工王宜之、李尚清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方王宜之为公司监事、 李尚清为公司董事.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同意票数

4 票,反对 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关联董事洪浩、王震坤、李尚清回避表决.根据《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3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长春鸿鑫热能有限公司 住所:农安县烧锅镇革新村 注册地址:农安县烧锅镇革新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震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B 级锅炉制造;

换热设备制造;

热工仪表控制系统组装;

生物质 燃料销售;

锅炉辅助设备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吉林省禾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

86 号401 室 注册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

86 号4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震坤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城市供热有偿服务;

生物质技术研究;

销售秸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农安县鸿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团结村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团结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震坤 公告编号:2019-013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质燃料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长春鸿鑫锅炉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小合台工业区金碧街

1 号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小合台工业区金碧街

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震坤 注册资本:50 万元 主营业务: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级别

2 级、范围/参数额定出口压力 ≤2.5MPa)(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 5. 自然人 姓名:王丽娜 住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街道东盛二条委

8 组6. 自然人 姓名:王宜之 住所:长春市朝阳区云鹤街

2 号7. 自然人 姓名:李尚清 住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西街

1 号

(二)关联关系 以上公司法人王震坤是我公司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自然人王丽娜系公司高管亲属,构成关联关系. 自然人王宜之系公司监事,李尚清系公司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告编号:2019-013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双方约定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按长春鸿鑫热能有限公司对外市场价格 90% 优惠价格收取.本次交易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 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长春鸿鑫热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的成交金额 5,683,212.26 元;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与农安县鸿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协议成交金额 527,861.77 元;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与长春鸿鑫锅炉安装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协议成交金额 85,000.00 元;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与吉林省禾木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协议成交金额 13,121.75 元;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合计交易总金额为:6,309,195.80 元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长春分行申请 2,280,000.00 元流 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 7.2001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浩及王丽娜 与中国民生银行长春分行签订抵押合同, 以王丽娜自有房产向本公司对该笔贷款 提供抵押担保.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监事王宜之拆借资金 1,200,000.00 元,向董事 李尚清拆借资金 1,000,000.00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的 8.56%,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13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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