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10-25 |
836027 证券简称: 金晟环保 公告编号: 【2017-031】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岭下张村西三路) 股票发行方案 主办券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室二一七年七月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1 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2 目录声明.1
一、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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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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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行目的.4
(二) 发行对象.4
(三) 发行价格.6
(四) 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
(五) 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7
(六)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7
(七) 募集资金用途.7
(八)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12
(九) 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13
(十) 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13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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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13
(二) 本次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的影响.13
(三) 与本次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13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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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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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6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3 释义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金晟环保 指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主办券商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中银(台州)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洁丰生物 指 广西洁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发行 指 金晟环保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股票之行 为 认购人 指 本次发行对象 在册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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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证券代码:836027 注册地址: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岭下张村西三路 办公地址: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岭下张村西三路 联系
电话:0576-87724788 法定代表人:张平 董事会秘书:陈建敏
二、发行计划
(一) 发行目的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公司 )的主营业务 是植物纤维一次性餐具、包装容器等环保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全资 子公司洁丰生物的主营业务是蔗渣浆纤维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支付金晟环保新厂区项目剩余土地出 让金;
(2)对全资子公司洁丰生物进行增资以促进其尽快投产、完善金晟环保上 游产业链条、扩大公司产能;
(3)支付金晟环保新厂区项目土建及生产设备款, 以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4)偿还企业相关银行借款, 以优化财务结构;
(5)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加快公司发展速度,增强企业可持续 经营能力.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促进原材料基地建设, 实现后向一体化战略, 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促进公司快速、 持续、稳健发展.
(二) 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5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在册股东及不超过
35 名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细则(试行)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细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 工以及合格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下简称 合格投资者 ) .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认购的实际情况, 最终 确定符合资格的发行对象. 如认购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 则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或私募基金应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 《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本次发行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审议《关于的议案》等与本次股份发行认购相关的议案时,有意向参与认购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须回避表决.若上述人员未 回避表决,公司将不接受其本人及其关联方认购意向.
2、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第八条: 挂 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 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 先认购. 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 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 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公司章程》 未对现有股东是否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 作任何约定. 截至本股票发行方案签署日,公司在册股东中张平、仙居宏远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林泳、上海科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仙居县 创丰工艺品厂、徐斌、王文俊、章建富、郭爱明、周春喜、张俪容禾、张明、张 布衣、郑叶芳、杨开来、王风华、徐旭亮、朱艳君、程明、泮淑兵、王一俊、曹 金艳、俞利红、王文英、潘云华、陈国营、陈铃芬、冯尚杰、牛瑞霞、张萍、应 寿进、李敏芬、曹明菊、盛伟燕、陈建敏、严开亮、杨小英、杨桂足、徐莱泽、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6 徐逗泽、王新建、马永群、陈仙福、王逸诗等(该44 人截至
2017 年7月14 日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 97.8312%)已声明放弃对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优先认 购权,并承诺在股权登记日前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均享有优先认购权(已承诺放弃本次股票发 行优先认购权的股东除外),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 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取整数. 即有优先认购权股 东可先行认购本次发行之股份, 其他投资者待有优先认购权股东认购后方可认购 剩余发行之股份. 享有优先认购权(已承诺放弃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股东除外)的股东 须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发行方案后
2 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公司并与公司 签署《优先认购协议》,并按照《优先认购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指 定账户,逾期未与公司签署《优先认购协议》或逾期未缴纳全部认购资金的,均 视为股东自愿放弃本次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3、认购方式 本次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三) 发行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6.50 元. 公司近年来稳定经营,发展态势良好,未来发展前景预期较好.本次发行价 格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公司目前发展状况、每股净资产、 行业市盈率等多方面因素,并在与发行对象沟通的基础上,根据认购情况最终确 定本次股票发行价为人民币 6.50 元/股.
(四) 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不超过 2,500 万股(含2,50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16,250 万元(含16,250 万元). 若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小于 2,500 万股,以发行对象实际认购的数量为准.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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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 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未进行分红派息和转增股本. 综上,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不受除权、除息、分红派息、转增 股本等情况影响.
(六)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 司.本次发行股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应当进行限售的股份以外,本次股票发行对新增股份无限售 安排,不存在对新增股份作出自愿锁定承诺.
(七) 募集资金用途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属于首次发行,不存在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2、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1)支付金晟环保新厂区项目剩余土地 出让金;
(2)对全资子公司洁丰生物进行增资以促进其尽快投产、完善金晟环 保上游产业链条、扩大公司产能;
(3)支付金晟环保新厂区项目土建及生产设 备款,以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4)偿还企业相关银 行借款,以优化财务结构;
(5)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加快公司发展速度,增强 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