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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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葫环验〔2018〕7 号 关于葫芦岛市鑫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400 吨 塑料瓶片项目(一期)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 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通知 葫芦岛市鑫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葫芦岛市鑫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400 吨塑料瓶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 施)的申请》及附送的《葫芦岛市鑫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400 吨塑料瓶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局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 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庐山街

409 号, 租用葫芦岛亿 -

2 - 拓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厂房东侧一垮, 安装

2 条塑料瓶片加工生产 线,年切片加工 PE 材质塑料瓶片

400 吨.目前一期安装

1 条塑 料瓶片加工生产线,年切片加工 PE 材质塑料瓶片

200 吨.项目 一期实际总投资

1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4 万元, 占总投资的 40%.

2017 年10 月24 日,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了该项目环 评文件(葫环审〔2017〕33 号).项目于

2017 年10 月开工建 设,一期主体工程于

2018 年3月建设完成,配套建设的噪声和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成.

二、项目变动有关情况 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无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夜间不施工;

运行期选用低噪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 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二)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余料、清洗过程所产生的泥沙及 生活垃圾一并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葫芦岛市鑫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编制的 《葫芦岛市鑫海再生 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400 吨塑料瓶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表明:

(一)厂界噪声监测值昼、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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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固体废物得到 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 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 我局同意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 环规环评〔2017〕4 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 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合格后, 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 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 强危险废物管控,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8月29 日-4-抄送: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 年8月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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