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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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2
0 1 7年大气污染防治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 《 郑州市2
0 1 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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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1月2 5日―1―郑州市2
0 1 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郑州 市生态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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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2
0 1 8年) 》 ( 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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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
2 1号) ,按照 《 河南省2
0 1 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战行动方案》( 豫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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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7号)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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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发展理念,以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 四重 点一稳定一保证 中心工作,坚持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 推进、重点突破 的原则,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 责 ,健全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环境保 护工作机制.围绕 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 理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做好燃煤、工业污染治理、机 动车、扬尘和低空面源等末端治理,强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 整等源头治理,以项目为抓手,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化、细化、常态化,确保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 大气十 ―
2 ― 条 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 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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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 少,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P M
1 0 平均浓度不高于1
2 2微克 / 立 方米,PM2 .5 平均浓度不高于6 5微克/ 立方米;
优良天数明显增 多,城区优良天数达到1
8 9天以上;
在全国7 4个重点城市排名 退出后十位.
三、工作任务 (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1 . 科学规划城区功能 严格落实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划,完善功能布 局,分类推进区域和产业发展,强化资源、环境约束,合理控制 开发强度;
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开展城区通风廊 道规划研究,推动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布局.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管委会
2 . 调整产业布局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 构和规模;
绕城高速和沿黄快速路围合区域禁止新建不符合城市 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发展定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
3 ―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管委会 ( 二)强化燃煤污染控制
3 . 严格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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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全市削减煤炭消费总量3
0 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 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
5 %以下. (
1 )2月底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通过采取提高外输电比 例、淘汰小火电、调度发电机组错峰发电 ( 优先保证3 0万千瓦 以上机组满负荷运行、热电联产机组采暖期满负荷运行、避免低 负荷运行)等措施,削减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总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县 ( 市、区)政府、管委会 (
2 )开展 电代煤 、 气代煤 工程,2
0 1 7年9月3 0日前 完成市区建成区以外区域和县城建成区的燃煤替代工作,力争实 现辖区全域无散煤使用,完成 电代煤 、 气代煤
1 0万户以 上. 牵头单位:市散煤办 责任单位:市散煤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 ( 市、区) 政府、管委会 (
3 )提前对全市2 0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拆除或改 用清洁能源.其中集中供热管网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
0 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
0 1 7年3月底前完成拆除或改用清洁 能源 ( 附件1 ) ;
集中供热管网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外1 0蒸吨 / 小―4―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
0 1 7年6月底前逐步完成拆除或改用清洁能 源(附件2) ;
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的1 0蒸吨/ 小时以上燃煤锅 炉2
0 1 7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 附件3 ) .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管委会
4 .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
1 )提高煤炭入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精选设 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
强化煤炭质量管理,控制高硫 高灰煤开采,加强对生产领域煤炭质量监管,每季度对煤矿煤质 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煤炭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到2
0 1 7年底,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7
0 %以上. 牵头单位:市煤炭局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管委会 (
2 )加快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各县 ( 市)建成 1座洁净型煤生产或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中心,实现洁净型煤生产 仓储配送中心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散煤办 责任单位:市散煤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 ( 市、区) 政府、管委会
5 . 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 进一步完善热力规划,优化布局,依托现有燃煤电厂开展热 电联产改造,因地制宜利用工业企业余热资源;
完善和改造城区 ―
5 ― 供热管网,逐步提高集中供热率;
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新建 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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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1 0月底前,郑州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率提高到8
0 %以上;
具备条件的2 0万人口以上县城热电联产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各县 ( 市、区)政府、管委会
6 . 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 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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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6月底前,全市产业集聚区完成集中供热改造,集中供 热覆盖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或部分改造为应急调峰备 用热源,实现集中供热或 一区一热源 .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管委会
7 . 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管理 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逐步扩大禁燃区区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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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4月底前,各县 ( 市) 、上街区要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依据高污染燃 料禁燃区范围,按照环保部2
0 1 7年《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 进一步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依法从严查处违规使用高污 染燃料行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
6 ―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各县 ( 市、区)政府、管 委会 ( 三)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按照淘汰一批、转型一批、替代一批、转移一批、改造一批 的总体要求,在做好末端治理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大幅削减 工业污染物排放.
8 . 严控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严格控制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 量置换.严格环保准入条件,全市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电解 铝、平板玻璃、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 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各县 ( 市、区)政府、管 委会
9 .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国家、省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2月 底前制定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和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对水泥、碳素、电解铝、氧化铝、耐火材料、砖瓦窑等重点行业开展落后产 能淘汰.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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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 压缩过剩产能 强力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 两高 行业过剩产能退出机 制.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兼并重组,推动 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管委会
1 1 . 加快大围合区域工业企业外迁 (
1 )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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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2
0 1 8年绕城高速和沿黄快速路围合区域 工业企业外迁计划》 ,完成2
0 1 7年工业企业外迁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业企业外迁办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高 新区管委会 (
2 )3月底前研究出台对城区区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重的新 力电力、拓洋实业、金星啤酒等工业企业改造方案,优先采取集 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冬季错峰生产等方式,污染物排放总量 较2
0 1 6年降低5
0 %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
3 )推进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外迁,新热电厂土建工程全 部完工,设备安装工程完成8
0 %.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荥阳市政府
1 2 . 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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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6月底前,建设水泥行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污染 物排放浓度颗粒物2 0毫克/ 立方米、二氧化硫1
0 0毫克/ 立方 米、氮氧化物2
0 0毫克/ 立方米.2
0 1 7年6月底前,开展碳素、 电解铝、氧化铝等行业综合整治,建设废气梯度与循环利用试点 工程,烟气量减少5
0 %以上,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 求;
耐材行业全部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的, 一律予以淘汰;
依法淘汰煤气发生炉.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 ( 市、区)政府、管委会
1 3 . 允许保留燃煤锅炉提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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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6月底前,允许保留的1 0蒸吨/ 小时以上的燃煤锅 炉采用节能环保燃烧方式,建设高效脱硫、降氮脱硝、除尘设 施,安装烟气排放在线连续监测仪器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大气污 染物排放执行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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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4) 》 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 0毫克/ 立方米、 二氧化硫2
0 0毫克/ 立方米、氮氧化物2
0 0毫克/ 立方米,鼓 励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一步改用清洁能源 ( 附件4 ) ;
6 5蒸吨 / 时 以上燃煤和生物质锅炉 ( 层燃炉、抛煤机炉除外)完成超低排放 改造,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 0 、
3 5 、5 0毫克/ 立方米.未按期完成的,依法实施停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