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10-25 |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东北特钢集团")的通知,东北特钢集团于
2007 年12 月26 日发布了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所持大连金牛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进行协议转让公告》 ,公告提出拟受让方如有 受让意向,且符合条件,请于公告之日起
14 个工作内日向东北 特钢集团提交受让申请和受让方案. 东北特钢集团在综合考虑各 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受让方(详细内容请见
2007 年12 月2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现有关 统计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本公司特别提醒, 公司股权转让及资产置换须履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宜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有关信息将在公司指定的《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刊登并以此为准. 特此公告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