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10-27 |
2019 年付息公告 由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8 年5月16 日发行的
2018 年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5月16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5月16 日至
2019 年5月15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 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债券名称:2018 年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及代码:18 唐金债(代码:127811) 发行人: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总额:人民币
16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采用提前 偿还本金方式, 兑付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16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分别按照本金总额 20%的比例均摊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日公告前五个工作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的算术平均数.本 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6%. 计息期限:自2018 年5月16 日起至
2025 年5月15 日止. 付息日:2019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16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5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本年度计息期限:自2018 年5月16 日至
2019 年5月15 日,逾 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7.6%. 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券 登记日为
2019 年5月15 日.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付息时间:2019 年5月16 日.
三、还本付息办法
(一) 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 其付息资金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 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 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 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 发行人及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券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则利息款 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请按以下要 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 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 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 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 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个人所得税》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 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 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 税务部门缴付. 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是由付息网点 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 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11 月7日发布的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自2018 年11 月7日起至
2021 年11 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 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唐山金融中心 A 座2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联系人:刘丙江 联系
电话:0315-2318297
2、主承销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海银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申沛源 联系
电话:021-60963948
3、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
电话:010-
88170745、010-88170731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4 楼 联系人:王博 联系
电话:021-68870172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