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10-29 |
1 ―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 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 届三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结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 工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 三 协同 三优化 三淘汰 三提升 (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 协同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珠三角及周边和 汕潮揭等重点城市群协同联控;
全面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 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
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行业和企业、淘汰 散乱污 企业、淘汰高污染燃烧设备;
提升污染源精准治理水 平、提升科技支撑和科学应对水平、提升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水 平)的原则和路径,通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 生活生产方式,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 气质量状况.
二、2018 年度目标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全省空气质量指数(AQI)达 标率达到 9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保持在
33 微克/立方米以下, 珠三角 PM2.5 年均浓度保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2 ― 广州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下降到
45 微克/立方米以下,佛山 市PM2.5 年均浓度下降到
38 微克/立方米以下,肇庆市 PM2.5 年均 浓度下降到
37 微克/立方米以下, 东莞市臭氧
8 小时第
90 百分位 数下降到
165 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标年均浓度达标;
全省其 他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并有所改善. 各地级以上市
2018 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见附件 1.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和企业. 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原环境保护 部等
16 部委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 导意见》和《广东省
2018 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依 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各地级以上市要于
2018 年6月底前, 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钢铁、水泥、玻璃、化工、陶瓷、造纸、 石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行业企业和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 行业企业,清查相关行业中能耗、环保等达不到标准以及属于落 后产能的企业.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牵 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淘汰整治 散乱污 工业企业. 各地级以上市要开展 散乱污 企业专项整治,未制定整治 方案的市要于
2018 年5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 已制定方案的市要 ―
3 ― 进一步扩大摸查和整治范围,开展全域摸查并建立管理台账,依 法依规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对各类 散乱 污 工业企业实施分类处置. 各地级以上市要于
2018 年年底前完 成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 散乱污 工业企业整 治,2019 年年底前完成 散乱污 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并及时复 查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 化委、国土资源厅、工商局、质监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 政府负责落实. 3.推进狮子洋周边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018 年9月底前, 组织相关地级以上市分别制定出台狮子洋 周边地区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重点推进火电、 纺织、 服装、塑料、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18 年年底前, 狮子洋周边地区企业自备电站全部纳入集中供热管网、实施燃料 清洁化改造或超低排放改造计划.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境保 护厅、国资委、粤电集团和南方电网公司配合,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加快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 全面落实 《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2016―2020 年) 》 《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传统工业 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深入推进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和流程 ―
4 ― 工业系统节能改造,推进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加快构建绿色 制造体系,实现制造业高效清洁循环低碳发展.实施 百园 循 环化改造行动,通过集中规划、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治污 等措施,实施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鼓励 参照佛山、中山市经验,推进家具等行业污染工艺过程使用 共 性工厂 ,实现同类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提高行业治污水平.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 护厅、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落实.
(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5.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双控 措施,严格 落实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做好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 替代.2018 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7 年下降
500 万吨以上, 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7 年下降
300 万吨以上.到2020 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3.38 亿吨标准煤以内,其中煤炭消 费总量控制在 1.65 亿吨左右,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7000 万吨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增加清洁能源利用规模.
2018 年天然气消费量比
2017 年增加
50 亿立方米以上. 提高 ―
5 ― 核电、风能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2018 年珠三 角清洁能源消费比例比
2017 年提高
3 个百分点以上. 加大西电东 送的输送力度,2018 年西电东送总电量力争比
2017 年提高 3.5 个百分点以上, 达到
1830 亿千瓦时以上. 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大力 推广光伏发电.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南方电 网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加快推进煤改气工程. 加强省天然气主干管道建设,力争
2018 年开工建设中国石 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线工程广东段、粤北天然气主干管网韶关― 鳌头段、中国石油西气东输三线工程闽粤支干线项目广东段,加 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建设, 扩大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利用率.
2018 年天然气管道通达大部分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
2020 年天然气 管道通达全部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及重点工业行业企业.
2018 年以建筑陶瓷制造企业、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等为重 点,稳步实施工业燃料升级工程,按照 先规划、先合同、后发 展 原则, 将供气合同作为发展用户与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条件, 实现供气合同 全覆盖 .鼓励各地将建筑陶瓷煤改气工程纳入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改内容. 建筑陶瓷煤改气计划见附件 2.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国土资 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厅、安全监 管局和广东天然气管网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
6 ― 落实. 8.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建设. 各地级以上市要在
2018 年6月底前对在建、已建、拟建的 集中供热项目进行全面摸查,制定集中供热替代分散锅炉计划, 明确替代分散锅炉情况,通过财政补贴等措施推进企业使用集中 供热热源, 相关建设工作要在
2019 年年底前完成. 集中供热管网 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 要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
3 个月内关停,现有热网覆盖范围内的 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力争在
2018 年年底前全部依法关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质监局等配 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优化整合燃煤电厂. 在保障供电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广东省能源结构调整计划, 对超过机组设计寿命且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 燃煤机组实施淘汰替代,推进服役到期、服役时间较长及位于城 市建成区的燃煤电厂优化整合和淘汰.
2018 年年底前关停广州发 电厂等合计 92.5 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
2020 年年底前关停沙角 A 厂(3*
21 万千瓦)、沙角 B 厂(2*
35 万千瓦)等合计
143 万千 瓦燃煤发电机组;
积极推进广州旺隆电厂(2*
10 万千瓦)、广州 恒运电厂 6-7 号(2*
21 万千瓦)、东莞沙角电厂其他机组(264 万千瓦)和东莞三联热电(13.5 和15 万千瓦)等狮子洋周边煤电 提前关停. ―
7 ―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国资委、粤 电集团和南方电网公司等配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加强禁燃区监管. 各地级以上市要加强对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 的监管, 未按要求重新发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公告的韶关、 东莞、 中山、湛江、茂名等市要在
2018 年5月底前发布公告.全省于
2018 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 Ⅱ(较严)区域民用燃烧设备无燃煤化,2019 年6月底前完成高 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 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和广东天然气管网公司等配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基础上,优先吸纳核 电、气电、风电和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充分挖掘省内煤电机组 调峰潜力,积极消纳西部水电、新疆风电等清洁能源,实现绿色 发电替代,降低发电污染排放.优化煤电发电调度,逐步调减珠 三角地区煤电机组发电量,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将煤电发电权转 让给气电等清洁电源.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 护厅和南方电网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调整优化交通结构. ―
8 ― 12.加快推广电动汽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
2018 年起, 各地级以上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纯 电动或燃料电池汽车.2018 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