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10-29 |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满足创业 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建立健全创业创新体系、提升创业创新服务 能力为目标,对现有的创业创新基地功能进行拓展完善,新打造 一带一谷 创业创新平台(北京路创业创新孵化带、 业达智汇 谷 ) ,加强资源整合和政策集成,全面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生 ―
1 ― 态系统,在全区形成创业创新 遍地开花 的生动局面.到2018 年底,新增创业
6000 家以上,带动就业
30000 人以上;
建成
3 处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
300 家以上;
培育引进
3 家以上 天使投资, 投融资总额不低于
3 亿元;
建成烟台开发区创业大学, 开展拟创业人员初创培训和已创业人员提升培训,3 年培训
3000 人以上,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达到 80%以上,创业成功率不低 于10%.
二、扶持各类孵化载体建设.采取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 双 轮驱动 模式建设孵化载体.扩大和提升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规模 档次.高标准建设大学生创业园,2016 年底前投入使用,入驻企 业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专门扶持办法,鼓励 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新建或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建 设创业孵化基地, 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2000 平方米, 推广创客空间、 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 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 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年内至少打造
1 处创新 型孵化器,建设
1 处创业孵化基地.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依据 实用面积、入驻企业户数、吸纳就业人数及贡献等指标,按照不 超过
100 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奖 励资金视情况分次拨付.对入驻基地经认定为科技型企业的,享受《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有关政策规定》 (烟开〔2014〕36 号) 中相关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科技知识产权局、人社局;
参与单 ―
2 ― 位:财政局)
三、鼓励孵化器开展综合服务.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 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对进入孵化器提供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研发设计、专利代理、财务代管、法务代 理、政务代办等专业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 其绩效给予支持.对专业服务机构租赁孵化基地的办公用房(其 中租赁国有资本建设的孵化基地办公用房的参照《烟台留学人员 创业园区有关政策规定》用房优惠政策执行)和用于创业服务的 公共软件、开发工具,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 50%给予补贴,每个 基地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对孵化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 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按照接入费用的 50%给予补贴. (牵头 单位:科技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四、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 会资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投入,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 段,实施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 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构建多层次市场融资渠道,提高统 筹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 权融资,探索引入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 构,实现社会资本与实体经济的直接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参照贷 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降低 创业创新成本.探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额度担保机制,允许非国 有创业孵化基地以厂房、设备及土地等固定资产为入驻项目在一 ―
3 ― 定额度内提供担保.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 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 善企业信用激励机制,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构建多方 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 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及贴息政 策. (责任单位:金融办、财政局、发改经信局、人社局、科技知 识产权局)
五、整合优质创业创新资源.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 式,引入优秀培训机构,设立创业大学,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 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整合区内高科技企业创 新研发平台,建立高端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网络,鼓励有条件的企 业设立实验机构,购置高端检测设备,面向社会实施共享,扩大 创新卷 实施范围, 创新卷 补贴比例提高到 40%.鼓励引进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发挥其高层次人才多、科研能力强等优 势,为全社会创业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牵头单位:人社局、科技 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财政局、投资促进局)
六、激励高端人才创业创新.加大《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型 开发区建设的意见》 (烟开〔2013〕47 号)落实力度,激发高端 人才创业创新热情,打造以北京路为中轴、以业达智汇谷为核心 的高端人才创业创新聚集区,带动全区创业整体水平向高精尖发 展.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孵化器虚拟注册企业,享受孵化器提供的 各项服务. (牵头单位:人社局;
参与单位:教体局、财政局、科―4―技知识产权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引导普通民众创业致富.将烟开工〔2013〕16 号文件中 关于促进适龄农民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延续到
2018 年年底. 鼓励 辖区居民采取 农(渔)民+大学生 的联营模式,发展农(渔) 产品加工、休闲农(渔)业、乡村旅游、农(渔)服务业等劳动 密集型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 互联网+ 和 电子商务,组织发动创业创新适龄居民与企业、市场和孵化器对 接,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产品,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 员,可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 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 政策;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网络经营且按规定缴纳社会 保险的,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人 社局;
参与单位:财政局、民政局、农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街道办事处)
八、营造促进创业创新的政务服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注册 资本登记改革政策,依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进 先照后证 改革, 对国家工商总局梳理编制的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 《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外的许可审 批事项,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交许可审批证件.根据上级部署,积 极推进 三证合一 改革,逐步实现 一照一码 .实施住所(经 营场所)登记改革,严格落实《烟台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 引入第三方服 ―
5 ― 务管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 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 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 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 限制门槛. 推进政务信息网上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系统应用, 提高工作效率. (牵头单位:政管办;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 单位)
九、加强对创业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业创新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创业创新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 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创业创新形势的分析研判,落实完善相 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业创新工作稳步推进. 人社局牵头研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侧重于大众创业方面的工作, 指导载体建设,强化人才引进,联合科技等部门定期举办创业训 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 建创业者交流平台.财政局牵头负责各项扶持政策资金保障,会 同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整合科技创新、文化产业、服务业发展等政 府性引导资金,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引领拉动作用.科技知识产 权局牵头研究落实支持创业创新的科技扶持政策,侧重于做好万 众创新方面的工作, 重点抓好社会资本投入的各类孵化载体建设. 金融办负责制定和调度科技、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出台相关金 融扶持政策,并抓好督导落实.政管办负责将创业创新工作纳入 全区社会责任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提高权重,细化任务,加―6―大奖励和问责力度.各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 本意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工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 释.本意见规定对个人的补贴标准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