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10-31 |
本制度由 负责解释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 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义务 《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 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 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统计法》第六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 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统计法》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从事统计工作应当具备统计专业素质 《统计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 格证书.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管理统计资料 《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 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合法统计调查表的标志 《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 标志.对未标明法定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 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 《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 息,应当予以保密. 《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调查对象应当配合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统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 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 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 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 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 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调查对象依法享有申请统计行政复议和提起统计行政诉讼的权利 《统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 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报表制度 -1- 目录
一、总说明?3
二、报表目录?5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101-1 表)
7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BJ101-7 表)12 3.主要产品产量及相关指标(BJ110-3 表)15 4.企业研发项目情况(BJ110-4 表)17 5.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BJ110-5 表)18 6.人力资源情况(BJ110-8 表)21 7.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二) (BJ110-9 表)23
(二)基层定期报表 新技术新产品销售情况(BJ210-3 表)26
四、附录
(一)指标解释?27
(二)各行业规模(限额)标准?68
(三)统计分类目录 1.报表类别与国名经济行业分类对照表?69 2.开发区名称及代码?70 3.国别(地区)统计代码表?71 4.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及代码?73 5.统计管理部门名称及代码?77 6.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78 7.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80 8.金融功能区名称及代码?81 9.区县特色功能区名称及代码?81 10.高新技术领域代码?82 11.产品技术来源 A 目录?87 12.产品技术来源 B 目录?87 13.立项情况目录?88 14.技术水平分类目录?88 15.质量标准分类目录?89 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报表制度 -2- 16.核心知识产权分类目录?89 17.是否判断代码?89 18.智能硬件产品分类目录?89 19.产品主要出口地区代码?91 20.产品国际合作形式分类目录?91 21.产品国内合作单位分类目录?91 22.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91 23.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92 24.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92 25.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92 26.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93 27.采购单位性质分类目录?93 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报表制度 -3-
一、总说明为了解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生产经营、产品产量、科技活动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情况,为各 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本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调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填报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数据,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包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产品产量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研发项目、研发活动、新技术新产品销售及相关情况.
(二)统计对象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对象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认定的国民经济各行业法人单位及其 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 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 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 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 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三)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全部入区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和其他行业规模(限额)以下法人单 位三部分.各行业规模(限额)标准详见
四、附录
(二) . 各表具体统计范围详见
二、报表目录 .
(四)统计原则 本报表制度严格执行 法人经营地 统计原则,即各法人单位按照实际生产经营地(办公地)向所 在地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
产业活动单位由其归属法人单位进行统计;
若一个法人单位有两个或 两个以上经营地(办公地)的,按法人总部所在地上报统计数据.
(五)具体要求 1.为满足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管理的需要,确保统计资料按时汇总上报,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本报表制 度规定的时间报送统计数据,遇节假日一律不顺延. 2.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为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各调查单位应当设置原始记 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台账是指可以体现调查 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与调查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记录之间数据来源关系的文档资料.各调查 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报表制度 -4- 单位可以使用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台账,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设计. 3.本报表制度采用全市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更改. 4.上报内容必须完整,不得遗漏项目,包括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 期等. 5.报送方式 本制度报表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以下简称 联网直报系统 , 网址 http://www.bjes.gov.cn) 填报统计数据. 6.通过 联网直报系统 填报数据的调查单位,一律免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