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22-10-27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潜山市白水湾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潜山市白水湾加油站 法人代表 葛庆丰 联系人 葛庆丰 联系电话

15056663290 邮政编码

246312 通讯地址 潜山市天柱山镇白水村荆树组 建设地点 潜山市天柱山镇白水村荆树组(G105 国道 1311km+250m 处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潜山市商务局 批准文号 潜商执函【2019】4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0.

35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85.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80 环保投资 (万元) 35.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2.68%

一、工程规模及内容

1、项目背景 潜山县天柱山镇白水加油站成立于

2008 年,主要从事柴油、汽油销售.因周边车辆不 断增加,机动车燃油市场需求变大,2015 年9月,潜山县天柱山镇白水加油点因土地挂牌 等手续一直未办理齐全,停止油品销售行为.

2018 年底,潜山县天柱山镇白水加油点原地块土地出让完成.2019 年初潜山市白水湾 加油站拟在潜山县天柱山镇白水加油点原地块投资

280 万元新建"潜山市白水湾加油站建设项 目",且由潜山市商务局潜商执函【2019】4 号文可知,该项目选址符合《安庆市成品油零 售网点(2017~2020)布局》,规划序号为潜规 H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潜山市白水湾加油站于

2019 年4月委托我司承担本 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同时 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和项目建设区域的环境情况,对生产过程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识别和 筛选,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版,2018 年修订)中"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24 加油、加气站选项,项目为原址新建,应编制报告表,在此基 础上,我司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呈报潜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2

2、编制依据

1、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及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修订),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修订),2017.6.2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2016.11.7;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2011.3.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 年10 月修订;

(1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17 号, 2015.04.16. (12)《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284 号,2000.3.20;

(14)《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1999]107 号);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4.28;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版)》(2013 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第

21 号,2013.5.1;

(17)国务院[2016]65 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2、地方法规及文件 (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11.1;

(2)《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2015.03.01;

(3)《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皖政办[2011]27号,2011.4.12;

(5)《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安徽省环保局,[2002]46号;

(6)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7)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3 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9)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发(2018)21号;

3、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7)《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4;

(8)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 (2014年局部修订版) ;

(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年10月1日施行;

(10)关于印发《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水体函 【2017】323号. (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4、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建设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 本项目位于潜山县天柱山镇白水村荆树组北侧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经度: 116°27′11.65″、纬度:30°41′20.27″.项目东侧为项目业主自住房,项目西侧隔墙为荆树组 居民点;

项目南侧为

105 国道国道,北侧为山林.项目所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其 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项目周边关系示意图见附图 2.

2、项目规模 2.1 投资总额:280 万元;

2.2 占地面积:300.35 平方米;

建筑面积:85.6 平方米;

4 2.3 定员:2 人;

2.4 年工作时间:365 天;

2.5 班制:一天

3 班制,每班

8 小时.

3、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位于潜山县天柱山镇白水村荆树组, 根据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局部修订版),本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项目由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组成具体见表 1: 表1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 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加油区 建设加油岛、罩棚,安装

2 台双枪双油品 自吸泵加油机,提供 0#柴油、92#、95#汽 油销售 1F,建筑面积:63m2 储罐区 在加油岛地面下设置 15m3 0#柴油双层卧式 储罐

1 只、 20m392#汽油双层卧式储罐

1 只、 10m3 95#汽油双层卧式储罐

1 只 辅助工程 站房 利用东侧自住房,内设便利店 1F,建筑面积:16.6m2 配电房 配备 3KW 柴油发电机

1 台1F,建筑面积:16.6m2 公用工程 供电 由潜山市天柱山镇电网及站区配电房供电 排水 雨污分流 给水 由潜山市天柱山镇自来水管网供应 消防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 (2014 年局部修订版)的规定,本项目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以确 保该站运营后的消防安全,本站区严格按照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 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年局部修订版)的规 定配置. 环保工程 废水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油气使用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理. 固废 油罐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油、废油渣及交由有资质油罐清洗公司带回 进行环保、安全处置;

含油布拖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用垃 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 加油机噪声、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距离衰减、设立禁止鸣笛 牌及设立隔声墙等措施使其得到控制.

4、项目产品方案 该项目运营后,主要销售 92#、95#汽油及 0#柴油,项目的汽、柴油采用卧式内钢外玻 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储罐项目销售产品方案如表

2 所示.

5 表2建设项目销售产品方案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92#汽油 吨/年100

2 95#汽油 吨/年50

3 0#柴油 吨/年60 项目销售产品的汽油和柴油理化性质如表

3 和表

4 所示: 表3汽油的理化性质 汽油的理化特性 外观及性状: 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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