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22-11-01
C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布已根⒆裾障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蚣肮竟煞莨夯厥卦虮嘀,并不构成购买之要约或招揽出售或认购任何证券之要约,或订立一项协议以作出任何该等事宜之邀请,且亦非购买、出售或认购任何证券之要约. 联合集团有限公司(ALLIED GROUP LIMITED)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73) 由禹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之有条件现金收购建议按每股股份18.50港元购回最多达36,588,363股股份、 涉及清洗豁免的申请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及达成收购建议的条件董事会谨此公布,独立股东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以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有关收购建议及清洗豁免的普通决议案. 收购建议的条件已达成,而收购建议已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成为无条件,并於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 期五) 下午四时正(香 港时间) 前仍可供接纳.倘有效接纳收购建议的股份总数於收购建议首次结束日(即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 期五) ) 少於36,588,363股股份,本公司保留权利将收购建议期延长至其根展菏卦蚶宥ǖ娜掌(或 执行人员根展菏卦蚺嫉娜掌) .届时本公司将刊发有关延长收购建议的公布.倘延长收购建议期,收购建议将根展菏卦蜢妒展航ㄒ槭状谓崾比掌鸺撇簧凫14日供股东接纳. C

2 C 独立股东决定是否接纳收购建议前,务必审慎考虑收购文件所载资料, 包括「董 事会函件」 、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所载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意见, 以及「百 利达证券函件」所载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股东亦请注意,彼等对股东特别大会所提呈普通决议案的投票决定不应影响本身是否接纳收购建议的投资决定.股东对收购建议的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自行谘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兹提述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 ) 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的收购文件(「收 购文件」 ) 及股东特别大会(「股 东特别大会」 ) 通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本公布所用词汇与收购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董事会谨此公布,独立股东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以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有关收购建议及清洗豁免的普通决议案(「普 通决议案」 ) . 於股东特别大会当日,共有243,922,423股已发行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 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普通决议案的股份数目为135,273,010股股份.代表Lee and Lee Trust之信托人、李成辉先生及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之人士合共持有 108,649,413 股股份,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中按规定放弃就普通决议案投票. 本公司之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聘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作为点票的监票员.普通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U 普通决议案票数(占 总票数百分比) 赞成反对批准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有关收购建议及清洗豁免的决议案90,960,254 (99.86%) 128,363 (0.14%) 清洗豁免执行人员已授出且独立股东亦已於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清洗豁免.因此,收购建议完成后,代表Lee and Lee Trust之信托人、李成辉先生及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之人士毋须根展菏卦虻26条规定提出全面收购建议收购并非由彼等持有的全部股份.然而,代表Lee and Lee Trust之信托人、李成辉先生及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之人士所组成团体的成员以及该团体各方的持股量可能不时改变.在此情况下,倘若该团体任何一方所持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少於50%, 除非获执行人员豁免,否则彼等任何人士增购股份后须根展菏卦虻26.1条规定提出强制全面收购建议. C

3 C 达成收购建议的条件按收购文件所述,收购建议须待独立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以股数投票方式批准方可作实.因此,收购建议的条件已达成,而收购建议已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成为无条件,并於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 期五) 下午四时正(香 港时间) 前仍可供接纳.倘有效接纳收购建议的股份总数於收购建议首次结束日(即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 期五) ) 少於36,588,363股股份,本公司保留权利将收购建议期延长至其根展菏卦蚶宥ǖ娜掌(或 执行人员根展菏卦蚺嫉娜掌) .届时本公司将刊发有关延长收购建议的公布.倘延长收购建议期,收购建议将根展菏卦蜢妒展航ㄒ槭状谓崾比掌鸺撇簧凫14日供股东接纳. 重要事项独立股东决定是否接纳收购建议前,务必审慎考虑收购文件所载资料,包括「董 事会函件」 、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所载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意见,以及「百 利达证券函件」 所载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股东亦请注意,彼等对股东特别大会所提呈普通决议案的投票决定不应影响本身是否接纳收购建议的投资决定.股东对收购建议的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自行谘询独立专业意见. 承董事会命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劳景v香港,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於本公布日期, 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李成辉先生(行政总裁)、劳景v先生及麦伯雄先生,非执行董事狄亚法先生(主 席) 及李淑慧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保欣先生、 白礼德先生、麦尊德先生及Alan Stephen Jones先生组成. 董事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布所载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 就彼等所知,本公布所载意见已经审慎周详考虑,且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布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布由发出日期起至少连续七日刊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 「最 新上市公司公告」 网页,亦会一直在本公司网站www.alliedgroup.com.hk刊登.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