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22-11-03 |
1 新建铁路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规定,现对新建铁路 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工程东连武汉枢纽,并通过京广客专连接武汉、长 沙以及我国华南地区,通过在建的武九客专沟通华东地区;
远期西连西安枢纽,并通 过徐兰客专、银西快速铁路向西北地区辐射;
中与郑万客专连接,沟通河南、华北及 西南地区,是中西部客运专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位于湖北省境内,线路自在建汉孝城际铁路孝 感东站引出,向西北方向经孝感、随州、襄阳至十堰,正线总长 399.054km.全线设 车站
13 座,新建襄阳动车运用所一处,在随州南、东津、十堰北设综合维修车间(含 工区) ,在云梦北、枣阳、丹江口南设综合维修工区.全线新建
8 座牵引变电所,供电 等级为 220kV,牵引网采用 AT 供电方式. 工程铁路等级为客运专线,双线,速度目标值 350km/h,采用无砟轨道.工程工 期4年.
2015 年1月,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对《新建铁路武汉经襄阳至十堰城际铁路环境影 响报告书》下达批复意见(鄂环审【2015】27 号) .
2015 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15】291 号文《关于新建武汉至十 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核准的批复》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核准.根据批复 鉴 于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已开工建设, 并考虑该项目在铁路通道中的功能定位, 根据 《城 际铁路设计规范》 (TB10623-2014) 、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 (TB10621-2014)相关技术 标准的规定,该项目名称调整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二、项目变更概述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原铁道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环 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办[2012]13 号)及要求,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 十堰段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发生两项重大变动,具体见下表.本次补充环境影响评价针 对发生重大变动的工程内容进行评价. 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 表 本工程调整重大变动因素分析表 工程内容序号 变更类型 原环评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变更说明 重大变动界定原则 重大变动判定 备注 客运专线 客运专线 无变更 客货共线改客运专线 无变更
(一) 功能定位 电气化铁路 电气化铁路 无变更 牵引方式由内燃改电 气化 无变更 速度目标值 350km/h 速度目标值 350km/h 无变更 最高运行速度增加超 过50km/h 无变更 十堰-襄阳近期列车
40 对/日,远期
66 对/日;
襄阳-孝感近期
79 对/ 日,远期
113 对/日 十堰-襄阳近期列车
34 对/日,远期
72 对/日;
襄阳-孝感近期
89 对/ 日,远期
136 对/日 十堰-襄阳近期列车减少
6 对/日,远期增加
6 对/日;
襄阳-孝感近期增加
10 对/ 日,远期增加
23 对/日 列车对数增加
30 对以 上 不属于重大变动 - - - 最大牵引质量增加 1000t 以上 -
(二) 技术标准 无砟轨道 无砟轨道 无变更 有砟轨道改无砟轨道 或无砟轨道改有砟轨 道 无变更 正线长 394.772km 正线长 399.054km 线路横向位移超出 200m 的累计长度共长 149.3km, 占原正线长度的 37.8% 线路横向位移超出 200m 的累计长度超过 原正线长度的 30% 属于重大变动
(三) 工程内容 正线桥梁
159 座203.85km,占正线长的 51.64%;
正线路基长 134.402km,占正线长 的34.04% 正线桥梁
219 座185.447km,占正线长 的46.47%;
正线路基 长143.8km, 占正线长 的36.0% 路基改桥梁或桥梁改路基 累计长度未超过原正线长 度的 30%. 路基改桥梁或桥梁改 路基累计长度超过线 路长度的 30% 不属于重大变动 新建铁路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3 工程内容序号 变更类型 原环评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变更说明 重大变动界定原则 重大变动判定 备注 正线长 394.772km 正线长 399.054km 正线长度增加 4.282km, 占原线路长度的 1.08%. 正线长度或单双线长 度改变累计长度超过 线路长度的 30% 不属于重大变动 设14 座车站 设13 座车站 减少车站
1 座;
因线位偏 移,4 座车站位置有变动;
东津站、十堰北站规模变 化 车站数量、 位置或规模 发生重大变动 不属于重大变动 武当山国家风景名胜 区、丹江口水库准水源 保护区 武当山国家风景名胜 区、 丹江口水库准水源 保护区、 谷城县三水厂 二级水源保护区、 隆中 国家风景名胜区 新增谷城县三水厂二级水 源保护区、隆中国家风景 名胜区
2 处重要生态环境 敏感区 因项目变更出现新的 重要生态敏感区 (国家 或省级自然保护区、 国 家风景名胜区、 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等) 属于重大变动 因项目变更新增的 岘山国家森林公园、 襄阳汉江国家湿地 公园、安陆府河国家 湿地公园
3 处生态敏 感区,依据环办 [2012]
13 号不属于 重要生态敏感区
(四) 环境敏感区 涉及孝感、 随州、 襄阳、 十堰城市规划区或建 成区 涉及孝感、 随州、 襄阳、 十堰城市规划区或建 成区 无变化 因项目变更出现新的 城市规划区或建成区 不属于重大变动 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4 工程内容序号 变更类型 原环评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变更说明 重大变动界定原则 重大变动判定 备注
344 处声环境敏感点, 其中学校、医院、福利 院等特殊敏感点
15 处、 居民住宅
329 处317 处声环境敏感点, 其中学校、 福利院等特 殊敏感点
6 处、 居民住 宅311 处 由于线路变化新增90处敏 感点.增加声环境敏感点 数量占原敏感点数的 26.2% 声环境敏感点变化数 量超过原敏感点数的 30% 不属于重大变动 武当山国家风景名胜区、 丹江口水库准水源保 护区 原环评阶段涉及的武当山 国家风景名胜区、丹江口 水库准水源保护区
2 处重 要生态敏感区施工组织未 发生较大变化,引起临时 占地面积未增加 50%以上. 重要敏感区内施工组 织变化, 引起临时占地 面积增加 50%以上 不属于重大变动 武当山国家风景名胜 区 (穿越长度 13.09km, 其中隧道 12.93km,桥梁0.16km) 、丹江口水 库准水源保护区 武当山国家风景名胜 区(穿越长度 13.13km,其中隧道 12.195km,桥梁 0.335km) 、丹江口水 库准水源保护区 重要生态敏感区内路基、 长大隧道或桥梁设计未发 生重大变动. 重要生态敏感区内路 基、 长大隧道或桥梁设 计发生重大变动 不属于重大变动 丹江口水库风景名 胜区(穿越长度由环 评阶段 10.64km 调整 为10.544km, 较环评 阶段减少穿越 96m) , 依据环办[2012]13 号不属于重要生态 敏感区
(五) 主要环保措 施 噪声、振动治理措施: 功能置换、声屏障、隔 声窗;
噪声、振动治理措施: 功能置换、 声屏障、 隔 声窗;
未发生较大变化 主要环保措施发生重 大变动 不属于重大变动 新建铁路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5 工程内容序号 变更类型 原环评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变更说明 重大变动界定原则 重大变动判定 备注 生态防护措施:主体工 程路基边坡防护、站场 绿化、取、弃土场防护 等;
生态防护措施: 主体工 程路基边坡防护、 站场 绿化、 取、 弃土场防护 等;
水治理措施:化粪池、 隔油池、SBR 等 水治理措施:化粪池、 隔油池、SBR 等
(六) 其他---经环境保护部与铁道 部界定为重大变动的 其他变更 无 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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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次评价范围内,因工程襄阳段改线,新增隆中国家风景名胜区、岘山国家森 林公园、襄阳汉江国家湿地公园
3 处生态敏感区,新增谷城县三水厂二级水源保护 区1处;
通过采取生态影响的恢复与补偿措施,工程影响可控.线路其它区段总体 走向一致,工程穿越其它生态敏感区功能分区未发生变化,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及主要防护措施同原环评. 本工程施工期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有:桥梁、隧道建设、路堤填筑、路堑 开挖、车站修筑、取弃土(渣)等工程活动导致地表植被破坏、地表扰动,水土流 失、交通干扰、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征地拆迁、土地利用、建筑垃圾、施工废水 等环境影响.本工程后主要环境影响有:列车运行时引起的噪声、振动影响,电气 化铁路对沿线无线电视收视影响,主变电所工频电磁场影响,车站、铁路段(所) 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声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沿线超标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隔声窗及功 能置换等措施,使敏感点声环境达标或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2.振动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噪声污染防治,对于近期振动超过
80 dB 的敏感点 采取功能置换措施.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尽量保存当地的熟化土,对于建设中永久占用地、临 时占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 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覆压周边 植被.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考虑选择适合当地的速成树种外,在布局上还应考虑多种 树种的交错分布,提高走廊带内植物种类的多样性,增加抗病害能力,并增强廊道 自身的稳定性.另外树种种苗的选择应经过严格检疫,防止引入病害.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应做好时间计划,力求避免在 晨昏和正午高噪声设备施工等. 线路经过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区段设置声屏障,在生态保育区开展资源与生 新建铁路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7 态环境监测.禁止在湿地公园内设置堆料场、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临时用地,减 少对湿地的占用;
必须在湿地公园内设置施工便道时,尽量使用已有道路或沿施工 线路设置.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越界施工和破坏征地范 围外植被的行为;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堆料场、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临时用 地;
施工期临时用地周围设置围挡,界定作业区和活动范围,防止施工人员和施工 机械、车辆随意进入施工场地以外的区域;
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或布置在红 线之内,减少临时占地. 4. 地表水保护措施: (1) 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法》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采取管理及工程措施;
(2)加强环保监理,施工的各种废水严禁直接排入自然受纳水体;
机械和车辆 清洗及维修的废水经隔油池、 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不外排. (3)本次补充评价范围内,云梦东、东津站、隆中站、河谷站
4 座车站及动车 运用所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之一级标准排入附近农灌沟渠;
待将 来随着站区周边的城镇化建设逐渐完善,生活及少量生产污水再根据具体条件纳入 到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中. (4)加强谷城县三水厂二级水源保护区施工期环保措施. 5.环境空气影响保护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并保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