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22-11-03 |
11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水稳站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3月28 日, 河南楚鑫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水稳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技术规范、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 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河南楚鑫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水稳站建设项目(一期)位于荥阳市豫龙镇郝寨村,为新建项目.
我单位一期工程产品规模为年产
2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及年产
30 万立方米水泥稳定土.工程主要为主体工程、辅 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 年7月,河南楚鑫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 了《河南楚鑫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水稳站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 ,于2017 年8月18 日通过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荥 环审[2017]154 号. 目前,由于我单位前期资金紧缺,决定分两期投资建设,一期工程包括一号 线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水稳线,规模为年产
50 万立方米;
二期工程包括二号线 两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规模为年产
60 万立方米.一期工程于
2017 年8月开始 建设,2018 年1月建成,2018 年1月进行了调试生产.本次只对一期工程进行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工程待建成后另行验收.
(三)投资情况 企业计划总投资为
4500 万元,环保总投资为
255 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 的5.7%.由于二期工程未建,一期工程实际总投资为
3000 万元,工程目前实际 环保投资为
140 万元,占总投资的 4.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主要为河南楚鑫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水稳站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的主要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①项目厂区内砂石分离机+沉淀池位置从一号料棚北调整到厂区东侧,车辆 冲洗路线更便捷合理;
实验室与商品混凝土办公区调整到水稳办公区北.厂区内 生产线布置不变, 因此项目厂区内平面布局砂石分离机位置及办公区调整不会造 成污染物排方式及排气筒位置发生变化. ②一期工程一号线原料粉仓储罐因原料供应紧张, 三个粉仓储罐均稍有扩大, 由130t 扩大到 150t,但项目一号线搅拌机不变,型号为 HZS-120,产量不变, 年用粉状物料不变,因此,储罐稍变大不会增加粉尘产生量和排放量;
料场输送 全密闭皮带输送机减少
1 套,水稳站生产线全部置于一个全封闭车间内,同时, 骨料仓输送过程增设洒水降尘设施,不会增加粉尘排放量,不会造成项目性质、 规模、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
厂区增设一座配电房,位于一号线南,为公用设 施的增加,不会造成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 ③水稳线搅拌系统未设搅拌楼,置于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并在进料口安装 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染物排放方式不变, 因此,此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用水随产品进入生产使用领域,不外排;
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清洗 废水进入砂石分离系统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清洗,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 一号线各粉料仓设仓顶除尘器经排气筒(距地面 20m)排放;
一号线搅拌系统设全封闭搅拌楼设脉冲袋式除尘器经 30m 排气筒排放;
水稳站各粉料仓设仓顶除尘器经排气筒(距地面 20m)排放;
水稳站搅拌机置于全封闭车间内,进料口设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经 30m 排气筒排放;
员工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直接排放.
(三)噪声 搅拌机、水泵、物料传送设备以及除尘器风机机械设备噪音采取厂房隔音、 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四)固体废物 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
项目搅拌机清洗和搅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产生的沉淀物主要为砂石及混凝土沉渣, 经砂石分离机+清洗沉淀水池进行分离, 分类处置,设置临时废料堆场暂存,可用作建筑材料用于场地及道路填料使用;
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搅 拌机、 运输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运 输罐车清洗使用,不外排,不再进行废水监测.
2、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粉料仓设仓顶除尘器+20m 排气筒排放,搅拌系统产生的粉 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30m 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均满足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1标准要求(水泥制品生 产: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排放浓度 20mg/m3 ) . 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一套,屋顶排放.厂区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 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表2小型类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厂界上风向 20m 处监控点与下风向参照点的差值,即厂界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3的限值标准 要求(厂界外 20m 处监控点与参照点 TSP 小时浓度值的差值限值 0.5mg/m3 ) .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水泵、空压机、脉冲除尘器风机、物料传输装置等设 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经采取这些措施后厂界 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中相应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搅拌机清洗和搅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产生的沉淀物主要为砂石及混凝土 沉渣,经砂石分离机进行分离,分类处置,设置临时废料堆场暂存,可用作建筑 材料用于场地及道路填料使用;
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不涉及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的产生和排放,项目搅 拌站清洗废水及运输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 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 可全部循环回用于罐车清洗, 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 施肥,不外排.故本项目不需总量预支增量.故本项目一期工程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0t/a,氨氮:0t/a.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1)仓顶除尘器 本项目一期工程粉状物料入库过程中会产生粉尘, 一号线配备有
3 个粉料仓、 水稳站配备有
2 个粉料仓.分别设置有仓顶除尘器+20m 排气筒排放,由检测结 果, 核算项目一期工程
5 个粉料仓粉尘排放量共 1.3176t/a,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 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1标准要求(水泥 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排放浓度 20mg/m3 ) ,仓顶除尘器处理效 率为 90.75%~93.27%. (2)袋式除尘器 本项目一期工程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30m 高排 气筒排放, 由检测结果核算项目一期工程一号线和水稳线搅拌系统粉尘排放量共 0.5544t/a,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1标准要求(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排 放浓度 20mg/m3 ) ,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 95.26%~96.30%. (3)油烟净化器 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一套,屋顶排放.根据北京市金伯旺厨房设备有 限公司提供的认证证书, 厂区食堂配备的油烟净化器为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 油烟净化效率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小型类油烟去除率≥60%;
根据本 次检测结果,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出口为 0.31-0.59mg/m3 ,对比进出口油烟浓度, 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为 89.96%~90.06%.因此,厂区食堂油烟净化装置满足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表2小型类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 的标准要求.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一期工程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水泵、空压机、脉冲除尘器风机、物 料传输装置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经采取 这些措施后厂界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厂区无废水不外排;
固体废物均能合理处置;
一期工程粉料仓设仓顶除尘器 +20m 排气筒排放, 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30m 高排气 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1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一套,屋顶排放. 厂区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表2小型类油烟排 放浓度和去除效率的标准要求;
厂界上风向 20m 处监控点与下风向参照点的差 值,即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的限值标准要求;
厂界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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