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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44月月16
16 日日星期二 星期二
05 南阳 南阳・ ・法苑 法苑 主编 主编: : 高惠强 高惠强 编辑 编辑: : 李金玺 李金玺 创意 创意: : 陈明黎 陈明黎 质检 质检: : 王王睿睿本版热线:
63291816 本报讯(记者郑磊通讯员崔岚峰) 不到
4 年的时间, 王某已经因为 盗窃 六进宫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惯犯,在出狱仅3天后,又连续盗窃3起.
4 月12 日, 王某被我市警方抓获.
4 月12 日凌晨,在新区派出所辖区某网吧门前,车主发现自己电动车被盗.新区民警通过监控迅速锁定了 嫌疑人王某.几个小时后,警方成功在一网吧内将其抓获.民警在对其随 身物品检查时发现,王某随身携带数十张
5 元面值的人民币, 这引起了民警 怀疑.在对其手机检查后,发现手机里保存着附近村镇一快餐店的宣传单 照片, 经联系, 店主称店内少量现金及 一部手机被偷.面对证据,王某如实供述了盗窃罪行.经查,王某为盗窃惯犯, 不到
4 年时间已经 六进官 .王 某此次从监狱出狱才刚刚
3 天, 这3天里他就重操旧业多次盗窃.④5 四年 六进宫 出狱三天又行窃 银行卡上 1.8 万没了, 一查竟是
5 岁 熊孩子 玩游戏充值了―― 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 网络交易的发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但也给不少家长带来烦恼,有的孩子会拿大人的手机给网络游戏充值,花费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未 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能否追回这些钱呢?4 月3日, 卧龙区人民 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对一起 网络合同纠纷案结案,经调解, 孩子
4 个月时间花掉 的1.8 万元, 网络游戏经营 公司退回家长
1 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通讯员赵晓东郭义丹) 今天是我儿子12 周岁, 亲戚朋友都来了, 那笔钱我现在就 还. 昨天,新野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一栋别墅前,找到了 失踪 一年多的被执行人谢某,他当场履行了部分执行款.
2010 年, 经口头协商, 谢某给朱某 建造两层楼房.次年夏天房屋完工,但不到四个月,多处出现裂痕.朱某协商无果便将其告到法院,谢某被判决赔偿房屋加固费
8 万余元.但谢某 一直未执行.4月15 日,谢某从外地务工回到家里,筹办儿子生日宴.执行干警立马赶到谢某家中,看见执行干警走进家门, 谢某满脸通红, 现场履 行了
3 万元执行款, 并就剩余部分与朱 某达成和解协议.④5 生日宴会上 看见干警还了款 本报讯 (记者李金玺) 深夜在小区 发小广告时,发现别人电动车车篓里有 亮光 ,走近一看竟是一部高档手机,张某见财起意顺手偷走.警方根据监控很快将其锁定抓获归案.昨天, 记者从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获悉, 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 月8日深夜, 市公安局新华派出 所东关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报警,自己手机被盗.随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据报警人称, 当时自己准备去上夜班, 因为急着上楼拿东西,就把手机遗忘在电动车车篓里,谁知拿完东西下楼发现手机竟然不见了.随后,民警调取了监控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张某.经过民警的摸排,张某最终落入法网.在派出所内,据张某讲,案发当天,自己到该小区发小广告,谁知看到受害人电动车有亮光,张某走近一看竟然是一部手机,他看四下无人就顺手牵羊将手机偷走.④5 深夜发广告 顺手牵羊偷手机 针对此案, 胡进锋说, 根据我国法 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追认.因此,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单独实施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单独实施的民事行为应经其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如法定代理人未追认,则其单独实施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因此,当未成年人实施网络充值消费等发生纠纷时,应以未成年人为案件当事人,并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胡进锋说,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特点,决定了该类案件取证时一般比较困难,监护人往往是事后发现.当监护人发现未成年子女存在网络游戏充值后,应当及时对游戏的账户信息、充值记录等予以保存,并及时与游戏的经营者联系,确认游戏账户信息及充值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公证机构予以公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 益.④5 想讨说法 可得及时保存证据 其实 熊孩子 背着家长玩游戏充 值或打赏主播造成高额消费的新闻并 不少见.许多家长事后在维权时被要 求提供证据证明孩子玩游戏及充值时 家长确实不知情, 史先生与这些家长一 样听到这样的要求时感到对方故意出 难题, 他们认为, 家长通常是事后发现 账户异常才知道孩子玩游戏时消费了 这么多钱.就如本案中, 史先生的儿子 玩的是一款适合成年人的网络游戏, 史 先生认为, 网络游戏公司拥有雄厚技术 力量, 尚且不能监控账号注册人和充值 行为人到底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 监 护人作为普通人更不可能拿出证据. 负责此案的法官胡进锋说,根据《民事诉讼法》 规定 谁主张, 谁举证 的 一般证据规则, 原告法定代理人主张系 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 应由原告承担举 证责任, 如果举证不能将承担举证不能 所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结合本案, 作 为家长, 应给孩子足够的关注, 更要注 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 以及银行卡、 手 机的密码, 避免因手机被偷拿, 或者密 码泄露, 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作为网络游戏经营方,我国文化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采取技术措施, 禁止未成 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 预防未 成年人沉迷网络.所以,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也应按规定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避免此类纠纷发生.
4 月3日,经法庭调解,被告网络游戏公司于
4 月20 日前退还原告人民 币1万元. 法庭调解 网络公司退款
1 万元 以案说 庭审中, 史先生认为, 儿子实施网 络游戏消费的民事行为时还不满
6 周岁,为未成年人;
其次,儿子实施数额高达数万元消费的民事行为,也与其年龄、 智力明显不相适应, 远远超出了 其判断识别能力.对于儿子玩的这款 游戏, 史先生认为, 被告公司游戏设计 也存在漏洞,无法有效识别并阻止未成年人利用成年人信息进行与其年龄 智力不相适应的消费, 存在严重过错, 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此被告公司应将所扣款项全部返还. 被告网络公司则辩称,原告方未能证明涉案充值行为系
5 岁的原告所 为.即使认定涉案充值行为由原告实 施,被告也已向原告提供等价的网络服务.如认定充值行为无效,原告也应就被告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补偿.对于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造成高额消 费这一行为, 网络公司认为, 孩子监护 人也具有明显过错,未采取合理措施防范未成年人接触银行账号、 密码等信息, 且涉案充值行为持续近半年, 充 值次数
40 余次.原告监护人作为银行 账号所有人, 理应知情, 也说明原告监 护人对原告的行为缺乏关注,疏于管理,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退与不退 家长公司各执一词 市民史先生去年查询自己两个银 行卡时发现余额有误,经查,从2017 年10 月到2018 年2月四个月的时间里有
40 笔莫名其妙扣款, 扣款方是一 网络游戏公司.扣款金额共计1.8 万元.钱是如何被扣走的?一查让史先 生吓一跳, 自己手机绑定有银行卡, 年仅5岁的儿子拿着手机玩网络游戏并 充值, 短短
4 个月时间就花了 1.8 万余 元. 史先生查询得知,儿子玩的那款游戏是上海一网络游戏公司旗下的手 游公司开发的.史先生及律师多次尝 试与该网络游戏公司协商解决,但对方坚持不退钱.
2018 年11 月13 日,史先生作为儿子的代理人向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太不省心 熊孩子花巨款玩游戏
本报记者 徐蕾通讯员 李涛(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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