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22-11-01 |
2019 年度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内蒙古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批复的
2019 年毕业生 招聘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部门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批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33 人, 详见 《内蒙古自治 区气象局
2019 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明细表》 .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 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和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 业等条件(见附件) ,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报到证且在国家规 定的择业期内 (两年内) 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取 得岗位条件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 . 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 学历学位认证. 6.符合以下岗位及条件的应聘者免笔试,通过面试确定拟 录人选: (1)气象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2)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
(3)应聘旗县级及以下单位的气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4) 应聘旗县以下艰苦气象台站气象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毕 业生.如报名人数较多,根据需要增加笔试. 7.对免笔试岗位,由自治区气象局招聘考核认定专家组根 据考生专业及所学主干专业课程与拟安排岗位的匹配情况进行 初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报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确认、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及内蒙古人 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内蒙古人事考 试信息网(网址 http://www.impta.com) .报名时间为
2019 年5月30 日09:00―6 月1日17:00.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 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 免冠
2 寸数码彩照(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 4.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科和研究生学 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时间,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 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者服务单位、 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 予审核通过. 5.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 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 消录用等处理. 6.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 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初审通过人员自行 下载《报名登记表》,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格初审时间为
2019 年5月30 日09:00-6 月2日17:00 时. 7.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在网上初审通过后,需按要求提 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知及审核结果将在内蒙古气象局 门户网站发布.
(三)报名确认 报考笔试岗位的初审通过人员要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
70 元/人,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报考者交费时间为
2019 年5月31 日09:00-6 月3日17:00 时, 在交费截止时间前 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免笔试岗位暂时不需要缴纳考务 费,如报考人员较多,需增加笔试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 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
2019 年6月13 日-6 月15 日登录 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
100 分,不指定任何 考试复习教材及考试大纲.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 3.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 4.笔试时间为
2019 年6月16 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址见 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统 一对外公布,由自治区气象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 中国气象局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进入面试的应 聘人员名单. 6.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 试成绩加 2.5 分予以照顾. 7.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 1∶
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 1∶3 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 全部进入面试.有岗位面试比例达不到 1:3 的,在符合岗位条 件且分数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进行调剂以达到面试比例.如通 过调剂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 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具体通知在内蒙古 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及工作实际需要对报 考人员的专业方向(所学专业主干课程)进行审查.进入面试 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 3.考生须持《报名登记表》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及硕士所修课程成绩单 (学 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 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名登记表》、二代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否 则不予复审通过,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 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 定时间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面试 1.面试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时间 另行发布公告通知.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确定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者,直接用面试成 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4.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气象局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 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进 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 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选.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气象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 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 (国人部发〔2005〕1 号) ,自治区气 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 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 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 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国公局发〔2013〕2 号)等 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 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 表现.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 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自治区气象局领导班子 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国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 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 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 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 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 招聘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 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 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 的人员必须回避. 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申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 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 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 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
电话:0471-3335207 考务咨询:0471-
6601158、6601168 监督
电话:0471-333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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