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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室TEL:010-8586687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 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投资涉及的 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龙源智博评报字[2012]第1002号目录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1 资产评估报告书
3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
3
二、评估目的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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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9
五、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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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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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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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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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估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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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估结论
19 十
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20 十
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21 十
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21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2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投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书声明 第1页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 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是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 章确认;
提供必要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 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评估人员在 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我们已 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涉 及资产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 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 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 限定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 相关专业经验,本次评估过程中没有利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 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方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 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 用限制说明.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投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书摘要 第1页 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 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投资涉及的 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龙源智博评报字[2012]第1002 号 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公认原则,采用资产基 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拟向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进行 投资所涉及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2 年2月29 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进行投 资,为此,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作为本次被投资单位增资 扩股的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 与负债.
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12 年2月29 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七、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2,367.54 万元,评估价值为 103,295.60 万元,增值额为 928.06 万元,增值 率为 0.91%;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069.61 万元,评估价值为 1,069.61 万元,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投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书摘要 第2页 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1,297.93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02,225.99 万元,增值额为 928.06 万元,增值率为 0.92%.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名称: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 81,651.88 81,671.93 20.05 0.02 非流动资产
2 20,715.66 21,623.67 908.01 4.38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长期股权投资
5 2,117.40 2,262.13 144.73 6.84 投资性房地产
6 固定资产
7 123.14 119.33 -3.81 -3.0
9 在建工程
8 17,701.94 18,450.18 748.24 4.23 无形资产
9 773.18 792.03 18.85 2.44 长期待摊费用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11 102,367.54 103,295.60 928.06 0.91 流动负债
12 1,069.61 1,069.61 - - 非流动负债
13 - - - - 负债总计
14 1,069.61 1,069.61 - - 净资产
15 101,297.93 102,225.99 928.06 0.92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本次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 取代本次经济行为价格的决定.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 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 日2012 年2月29 日起,至2013 年2月28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 估结论,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