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5-06-12 |
国寿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 ,,
41010 ,
1、满期保额:保费110%
2、身故或高残保额:180日内疾病身故或高残,最高给付保费105%;
除疾病外身故或高残,最高给付保费110%
3、轨道及民航交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轨道交通意外身故:身故保险金*2民航飞机意外身故:身故保险金*
44、重大疾病/特定疾病:重大疾病36种/特定疾病8种(按重大疾病基本保险金的30%,不超过3次)
5、主险保费豁免功能:对于选择分期交费方式的被保险人,若重大疾病确诊日在缴费期内,在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可以豁免以后各期康福两全的保险费,在享受保障的同时降低被保险人的交费负担. , 500元 ,,
42724 , 不接受新参保,仅限已参保人员的续期收费
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 ,,
2009年9月2013年10月 ,
1、基本普惠:对参保人员因患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议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无锡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包括非住院 门诊特殊病种 治疗,每次计1天)的,按住院天数每天补助30元,年度内补助天数不超过60天,当年住院医疗互助金每人累计不超过1800元.
2、重点特惠:对参保人员因患病在无锡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年度内发生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并经市社会保障卡结算的全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即《江苏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中的 个人自费 的全年累计费用),以10000元为起赔线,起赔线以上部分按38%给付住院医疗互助金,赔付封顶线为10万元. ,
195 ,,
42491 ,
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防癌险(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 ,,
41760 ,
1、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确诊癌症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该项责任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2、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特定癌症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该项责任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3、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确诊轻症癌症,合同终止,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该项责任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若已经给付或应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不再承担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的责任.
4、癌症康复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癌症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本公司首次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之后,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癌症确诊日的年对应日,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本合同癌症康复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本合同癌症康复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初次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且保险期间届满后被保险人仍继续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癌症康复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本公司将继续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直至本合同癌症康复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