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8-01-31 |
(七)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
"
(八)付款方式:一体印刷机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毕,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010年9月30日前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011年3月30日前付合同总金额的50%.数码复印机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毕,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010年12月30日前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011年12月30日前付合同总金额的20% "
(九)报价包括运送、安装、税金及相关费用. "
三、法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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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
(六)其他事项:项目经办人:史仙蓉
电话:0953-2010601项目监督人:余丽华
电话:0953-2011093(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国资大厦三楼" "项目监督人:谷远胜
电话:0953-2011093(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国资大厦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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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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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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