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2 |
,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8]25号)
七、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应当如实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一)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书面申请报告,其内容包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具体原因,涉及岗位及职工人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工作方式和休息制度等;
存档需要 ,,
,
2、山西省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
,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8]25号)
七、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应当如实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山西省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
存档需要 ,,
,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8]25号)
七、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应当如实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待信息共享平台投入使用后正式取消 ,,
,
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同意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决议. ,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8]25号)
七、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应当如实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同意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决议.存档需要
3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 【部门规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
,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部门规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待信息共享平台投入使用后正式取消 ,,
,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部门规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 ,,
,,
,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 【部门规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