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10-12 |
一、行政许可(2项) 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子项编码 , 子项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备注
1 ,
00713862740100001000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内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授权) ,,
,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九条.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9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第三十条. , 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计量检定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5.事后监督责任: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等方式,加强对计量检定机构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化州市县级政府行政投诉栏目:http://www.huazhou.gov.cn.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0668-7371475 ,
2 ,
00713862740100002000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2010年)第十条、第二十三条. , 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进行考核.4.决定责任:对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颁发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考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5.事后监督责任: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等方式,加强对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化州市县级政府行政投诉栏目:http://www.huazhou.gov.cn.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0668-7371475 ,
二、行政处罚(306项) 序号 , 职权编码 , 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备注
1 ,
00713862740200001000 , 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 , 责令停止销售,罚款.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第二十二条.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3号) 第三十六条. , 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加强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2.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3.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4.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依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5.告知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6.决定责任: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9.复议或诉讼责任: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0.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化州市县级政府行政投诉栏目:http://www.huazhou.gov.cn.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0668-7371460 ,
2 ,
00713862740200002000 , 企业未按规定制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依据的、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将产品标准上报备案的、企业的产品未按规定附有标识或与其标识不符的、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科研、设计、生产中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 责令限期改进,通报批评.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3号)第三十二条. , 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加强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2.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3.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4.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依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5.告知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6.决定责任: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9.复议或诉讼责任: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0.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化州市县级政府行政投诉栏目:http://www.huazhou.gov.cn.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0668-7371461 ,
3 ,
00713862740200003000 ,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 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罚款.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3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加强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2.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3.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4.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依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5.告知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6.决定责任: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9.复议或诉讼责任: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0.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化州市县级政府行政投诉栏目:http://www.huazhou.gov.cn.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0668-7371462 ,
4 ,
00713862740200004000 , 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 , 责令停止销售,罚款,撤销其认证证书(提请原发证部门撤销).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国务院第53号令)第三十五条. , 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加强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2.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3.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4.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依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5.告知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6.决定责任: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处罚.9.复议或诉讼责任: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0.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化州市县级政府行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