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4-06-15 |
照明灯具、洗手器具等设施完好;
(7)公厕设有醒目标志牌,方便群众入厕;
(8)水冲式公厕的粪污水不得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河流,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将粪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污水处理厂的,建造化粪池或其他处理措施;
9)蚊蝇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现场检查要点]本条主要考核城市环卫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情况,检查方式主要是现场查看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检查这些环卫设施布局是否合理,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管理是否规范,并查阅相关资料.[归档要求]
1、公共厕所、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废物箱设置现状图
2、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中转站管理基本情况
(三)、[标准原文]有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不低于12小时保洁.镇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 [标准解释]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达到建设部和浙江省的有关标准要求,做到文明、清洁、卫生,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1、道路清扫保洁 :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地铁站、高架路、桥梁、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不得有道路清扫保洁空白或未落实地段. 根据道路所处地段和人流量等合理确定道路清扫保洁等级,不得有降低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现象发生.城市道路在符合道路清扫保洁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按照镇区面积和人数来核定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
2、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生活垃圾收集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应做到:日产日清,无堆积;
垃圾收集容器整洁,定点设置,封闭完好,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摆放整齐.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容器收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的要求,逐步推广开展分类收集. 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和建筑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运输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应做到:使用生活垃圾专用密闭运输车辆,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
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运输作业结束,车辆及时清洗干净.船舶运输垃圾参照车辆运输要求. [现场检查要点]本条主要考核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情况,检查主要方式是以检查镇区道路、垃圾收集运输车辆配置和镇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归档要求]
1、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和管理基本情况
2、各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运行情况
(四)、[标准原文]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标准释义]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1)、处理方式的选择: 现阶段垃圾主要处理的方法有:填埋、焚烧、堆肥及综合利用处理等. 垃圾卫生填埋处理 按建设部的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对渗沥液和填埋气体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二次污染.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是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一种主要处理方式,是基础. 优点:技术、经济、实用、政策 缺点:占用土地、垃圾渗沥液和气体的控制难度大 焚烧处理 将生活垃圾进行高温处理,在800-1000℃的焚烧炉内,垃圾中的可燃成份与空气的氧气进行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热量,转化为少理性质稳定的残渣.垃圾焚烧、烟气处理、余热利用三部分组成 优点:减量化、资源化 缺点:投入高、技术不成熟、垃圾热值低、运行费高 堆肥处理 把生活垃圾中可降解的有机物部分进行分解,并使之稳定、无害和可安全的使用 优点:资源化 缺点:垃圾没有分类,处理不彻底,运行不稳定、技术上不很成熟. (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枝术规范》CJJ90-2002)《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213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213号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程序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管理,建设资料齐全.生活垃圾处理所用技术、设备应进行严格充分论证,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要求,鼓励采用国家推荐、先进适用、成熟的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新技术工艺的应用必须有完整的生产性试验报告,要进行专门的技术评估.建设单位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当提请省级以上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技术论证,并报批准标准的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台帐、监测资料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落实到位,生产正常,运行安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要求,并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定.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86-2000)、《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CJ/T3059-1996)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