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8-0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特种设备的种类:(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蒸汽锅炉 (容积≥30L,承压)

1、锅炉 承压热水锅炉(出口水压≥0.

1MPa 额定功率≥0.1MW 有机热载体锅炉 与燃料无关: 烧煤、烧油、烧气、电加热 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0.1MPa且压力*容积≥2.5MpL)一类:0.1-1.6Mpa为低压容器 二类:1.6-10Mpa为中压容器

2、压力容器 三类:10-100Mpa为高压容器 移动式: (汽车槽罐车、铁路槽罐车)气瓶类:工作压力0.2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 等于1.0MpaL (氧气瓶、氮气瓶、氢气 瓶、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医用氧舱 工业管道 (市局负责)公用管道 (跨省国家 局负责、省

3、压力管道:内由省局负 责其余由 长输管道 市局负责)(压力≥0.1MPa、直径≥25mm) 垂直提升(客货)电梯(直梯)

4、电梯 扶梯 自动人行道 升降机 起重量≥0.5T

5、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 起重量≥1T、提升高度≥2米 客运架空索道

6、客运索道 客运拖拉索道 客运缆车 旋转类

7、大型游乐设施 沿轨道或地面运行类 (运行 线速度≥2m/秒或距地面高度2m)具有特定娱乐功能类注:以上七种在2003年6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

8、厂内机动车: a、厂矿、码头、货场、生产作业区、施工现场内公安交警部门不挂牌照的机动车辆. b、监察范围国家局正在征求意见,推土机、铲车、挖掘机、汽车、翻斗车等肯定属于特种设备 . c、98年机构改革时,原准备将厂内机动车合并到公安交警负责,公安部交管局2003年8月7日复函认为在质监局管理比较合适.国务院412号令《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1日施行),确定又到质监部门监管.

二、国家从四个方面管理特种设备

1、设计: a、压力容器(1种)的设计要有国家局许可,取得设计许可证,以个人名义不能从事设计工作.设计单位要有资质,图纸文件不需批准.条例第373号令的第十一条. b、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5种)的设计文件,应经国家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批准.设计单位不需要资质,但设计图纸、文件要经过批准.条例(第373号令)的第十二条.

2、制造:a、8种特种设备制造都需要国家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证生产为违法.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在许可证上注明.许可证上列有制造某种特种设备型号/参数的范围明细表,超范围生产(速度、起重量、压力……)也是违法.条例(第373号令)第十四条.许可证真假可以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网站上查询.(http://tzsbaqjcj.aqsiq.gov.cn/) b、生产厂家制造的每台特种设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有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俗称监检证).目前已完善的有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3种,其它5种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个别的有.条例(第373号令)第十五条.新乡的起重机上新乡特检所网站(www.xxtjs.com)查真伪. 郑州的上省特检院查真伪(http://222.88.1.30/index.jsp)

3、安装、改造、维修:安装、改造、维修是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的继续、直接影响到设备的安全运行. a、无证安装属违法(条例第十四条) b、安装、改造、维修要办理开工告知.(条例第十七条) c、安装、改造、维修要由两名以上(包括两名)持证安装人员作业,不能以"指导"、"带领"的方式作业.(条例39条) d、电梯的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资质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4、使用 a、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发使用证) b、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申请.锅炉 2年《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 4-6年《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 未定上述承压类设备下次检验日期都在检验报告中注明电梯 1年(13号令39条)起重机械 2年(13号令42条),吊运融熔金属的起重机1年(《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质检办特[2007]375号))游乐设施 1年(13号令58条)客运索道 国家3年,省局1年(13号令50条、51条) C、七种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除压力管道)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证、管理人员证有效期2年(90号令)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知的程序

1、安装、改造、维修 a.安装、改造、大修前由施工单位到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开工告知.(大修:指通过拆卸或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维修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变更.改造:指改变原特种设备的受力结构,致使其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b、安装、改造、维修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己检验合格,再向政府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验收检验.收到申请后,检验机构十日内安排检验工作,完成检验后,必须在十日内出具验收检验报告,合格的发给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无需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可以免于验收检验) c、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在30日内到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放使用证. d、关于"两个工地"的起重机械等⑴建筑法(第91号国家主席令98.3.1起施行)规定:从事房屋建筑活动和城市道路施工、市政线路及管道铺设的市政工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⑵373号条例第3条,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使用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b、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经地市级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预案 d、特种设备产权发生转让时:原产权单位到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销变更手续,将办理注销手续后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历次检验报告、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及其有关牌照和证书移交给该设备的接收单位. ⑵、异地重新安装时,新单位须持原有注册表、检验报告、合格证,由施工单位提出开工告知,申请重新验收检验,重新办理注册手续.(产权单位不变,异地重新安装时也要如此办理) ⑶、不需异地安装的,仅需重新注册登记.e、报停:特种设备停止使用时,经检验单位和监察机构批准后,可以办理报停手续,报停后,不对其进行定期检验.重新使用要申请定期检验.f、注销:特种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或报废后,使用单位应当向原注册机构注销,厂内车还要交回牌照. 祝大家 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联系

电话:643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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