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28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生产

20 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滕州市业恒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厚耿 联系人 张厚耿 通讯地址滕州市大坞镇后峄庄村南 400m 桑苗圃院内 联系电话18663294444 传真 邮政编码

277514 建设地点滕州市大坞镇后峄庄村南 400m 桑苗圃院内 立项审批部门 滕州市发改局 批准文号 2019-370481-30-03-002575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C3039 占地面积(平方米)

53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8%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2019 年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预拌混凝土作为散装水泥发展的高级阶段,社会进步、文明施工的体现,混凝土 的研制、生产、使用经历了将近

200 年的发展历史.预拌混凝土采用集中搅拌,是混 凝土生产由粗放型生产向集约化大生产的转变,现了混凝土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 社会化,是建筑依靠技术进步改变生产方式,实现建筑工业化的一项重要改革,而且 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发展推广预拌混凝土是美化城市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可 以将分散在城市各建筑工地的现场搅拌站逐步取消, 由商品混凝土供应站集中生产供 应,因此,可以消除各建筑工地在生产混凝土时引起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另外由于商 品混凝土的强度及其他各指标的合格率在 99%以上, 因此发展商品混凝土对提高建筑 工程质量也有重大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需对 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

2 改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十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第50:砼结构构建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分类全部为报告表,因此评价类别为报 告表.受滕州市业恒建材有限公司的委托,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司技术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 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大坞镇后峄庄村南 400m 桑苗圃院内,厂址东侧和西侧均为闲 置空地,北侧为乡间道路,南侧为废旧楼房.该地交通畅通,水、电等辅助生产设施 配套齐全,条件良好.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3.相关政策符合性 3.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取得滕州市发改局备案(《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019-370481-30-03-002575)) (详见附件 1),经滕州市发改局对项目的审查和评估, 同意项目备案.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 限制类 、 淘汰类 规定内容的范围, 属于允许建设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2 选址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滕州市大坞镇后峄庄村南 400m 桑苗圃院内,项目周围交通便 利,水、电及其他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良好.本项目租用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土 地进行建设(租赁合同见附件 4),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地类证明(见附件 3), 该地类性质为工业用地;

根据滕州市大坞镇规划所证明(见附件 2),该项目建设符 合大坞镇经济发展和镇域总体规划. 项目厂区周围无风景名胜区、 生态脆弱带、 距离居民点较远, 且不涉及居民搬迁、 占地补偿等问题,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3.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结合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

150 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

3 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 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涉及滕州市的生态保护红线 区主要有:南四湖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滕州市西部的滨 湖镇境内.面积 53.69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红荷湿地省级 地质公园、滕州滨湖国家湿地公园、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滕州荆河湿地水源涵养、生 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343 以南,G104 以西,东环路附近.面积 10.6km2 ,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荆河省级湿地公园、滕州城郭河省级湿地 公园、滕州市国有西岗苗圃、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2016-2020 年)》可知,本项目不在枣庄市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 3).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及《枣 庄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 结合《滕州市环境质量报告》(2017 年本),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建 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生活用水量不大,来自厂区自备井;

用电由大坞镇变电 所提供,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建设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不会突破当地资源 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不属于 两高一资 型企业,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 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 (枣政字 〔2014〕

54 号),项目所在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见表 1. 表1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一览表 序号类别项目 文件依据 是否 属于

4 1 钢 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 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 〔2014〕30 号) 《山东省人民 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

41 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 的实施意见》(鲁 政发[2014]4 号) 否2有色 金属 新增电解铝产能项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国发〔2013〕41 号文件化解 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 〔2014〕4 号) 否3煤炭 新增煤炭禁储区范围内仓储项目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枣庄市储煤场综合整 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 办发〔2012〕34 号) 否4建材 1. 用于城镇居住建筑的非中空玻璃单框双玻门窗 2. 用于城镇民用建筑的单腔结构型材的未增塑聚 氯乙烯(PVC-U)塑料窗 3. 平板玻璃 4. 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种粘土烧结 砖5. 用于房屋建筑的蒸养粉煤灰砖 6. 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类手工制作的条板 7. 用于房屋建筑的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 GRC板8. 用于房屋建筑的人工浇注、 非机械成型的石膏砌 块9. 用于水泥基材料增强层的非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10. 用于外墙和屋面保温的单一保温浆体材料 11. 用于屋面保温工程各类松散材料保温层、现 浇水 泥膨胀珍珠岩(蛭石) 整体保温层及预制保温块 12. 用于房屋建筑的无预热功能焊机制作的塑料门窗 13. 用于民用建筑系 列实腹钢窗 14. 用于民用建筑的非断热金 属型材制作的单玻窗 15. 用于房屋建筑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 16. 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非硅化密封毛条 17. 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高填充 PVC 密封胶条 18. 用于房屋建筑的型材老化时间小于 6000h (M 类)建筑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19. 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2 mm 的推拉塑料窗 20. 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 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8 mm 的平开塑料门 21. 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5mm 的平开塑 料窗22. 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5 mm 的推拉塑料门 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 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山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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