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11-24 |
2019 年2月18 日,无锡市堰桥五金静电喷塑厂根据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 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无锡市堰桥五金静电喷塑厂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堰桥路界泾一支路,公司注册 成立于1990年5月20日.
公司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冷焊网罩、喷塑工件的生 产,目前已形成年产冷焊网罩3万只、喷塑工件3万只的生产规模.公司固定资产50万元, 员工10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无锡市堰桥五金静电喷塑厂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新民村51号,因城市化建设需 要,公司搬迁至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堰桥路界泾一支路,租用无锡华友地板厂现有厂房, 主要从事冷焊网罩、喷塑工件的生产. 2015年12月,该企业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无锡市堰桥五金静 电喷塑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3月30日,获得了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 局《关于的审批意见》(惠环审会 [2015]002号). 无锡市堰桥五金静电喷塑厂搬迁项目竣工时间为2018年10月,开始调试日期为2018年10月.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和环保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10%.
(四)验收范围 无锡市堰桥五金静电喷塑厂搬迁项目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已同步建成并投入 运行,运行基本稳定,具备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条件,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设备变动情况 本项目生产设备数量及型号变化情况详见表 2-1 表2-1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环评中数量(台/ 套) 实际数量(台/套)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酸洗、磷化工序未建设,实际建设硅烷化处理工序,除油清洗废水经厂区沉淀 池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清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 集中处理.
(二)废气 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塑废气、抛丸废气、烘道燃烧废气、烘道烘干废气以及烘 箱废气.由于酸洗工序未建设,该项目原有酸洗废气未产生. 其中抛丸机共有
2 台,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通过各自配套的
15 米高 FQ
1、FQ2 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
3 台喷塑房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配套的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再通入滤芯处理装置处理,最后 合并经
15 米高 FQ3 排气筒排放.涂装生产线设有
2 个喷塑房,产生的废气经每个喷塑房配 套的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再经各自配套的滤芯处理装置处理,最后经各自配套的
15 米高 FQ
4、FQ5 排气筒排放.烘道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 度,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由
15 米高 FQ6 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包括烘道烘干和烘箱烘干) 与烘箱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 气黑度,合并通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FQ7 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 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由于该项目酸洗、磷化工序未建设,相关的废酸、酸洗及磷化槽渣均未产生.该项目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塑粉渣、灰渣污泥、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 中废金属外售综合利用;
塑粉渣回用于生产;
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均为危废,废活性 炭委托无锡市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其他危废由于产生量较少,目前妥善存放于厂 区危废仓库;
灰渣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同通过环卫部门清运.
1 空压机 7.5KW
2 2
2 喷涂设备 /
3 3
3 烘箱 燃天然气
1 1
4 冷焊机 /
1 1
5 断料机 /
1 1
6 抛丸机 /
2 2
7 粉末涂装生产线 /
1 1
8 前处理池 /
7 2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2018 年12 月27 日、28 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活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日 均值以及 pH 值各次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氨氮、总氮、总磷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2.废气
2018 年12 月29 日、30 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周界外监控点与 参照点的浓度差值最大值以及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201-2017)表3标准;
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3.厂界噪声
2018 年11 月29 日、30 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无法核算接管水量, 生活污水按员工人数核算,
10 人每人每天消耗水量 50L, 全年工作
300 天,折算系数 80%,年产生生活污水
120 吨. 根据监测期间数据核算,无锡市堰桥五金静电喷塑厂年排放废水水量
120 吨、化学需 氧量 0.018 吨、悬浮物 0.015 吨、氨氮 0.0014 吨、总磷 0.00021 吨、总氮 0.0021 吨,废 气中年排放非甲烷总烃 0.0046 吨、氮氧化物 0.024 吨、颗粒物 0.003 吨,均符合该项目环 评审批意见中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未检出,无法核算总量.该企业的排放总量 及主要污染物见表 4-4-1. 表4-4-1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项目 污染物 审批核定量(t/a) 实际年排放量(t/a) 废水 废水量
153 120 化学需氧量 0.046 0.018
2018 年12 月27 日、28 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喷塑各个工段以及抛丸各个设备产生 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201-2017)表3中Ⅱ时段标准.
2018 年12 月29 日、30 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烘道燃烧废气以及烘箱燃烧废气中的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3中燃煤锅炉标准;
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北京市地方 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201-2017)表3中Ⅱ时段标准;
烘干产生的臭气 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悬浮物 0.015 0.015 氨氮 0.0054 0.0014 总氮 0.0061 0.0021 总磷 0.00023 0.00021 废气 非甲烷总烃 0.0081 0.0046 二氧化硫 0.123 / 氮氧化物 0.083 0.024 烟尘(颗粒物) 0.271 0.003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监测结果来看,认为本项目在认真执行设计方案及环评中提出的污染 防治措施后,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很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无锡市堰桥五金静 电喷塑厂搬迁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验收结论 无锡市堰桥五金静电喷塑厂搬迁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 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核查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和批复一致,环境保 护手续齐全,环保管理较为规范,污染防治措施与 三同时 验收一览表等内容一致,其 生产装置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