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11-26 |
核准批复文件(文号: 粤发改能电函[2015]3482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满足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电力需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促进电源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节能减排,同意建设本项目.
(二) 项目单位为由本公司按 51%的股权比例牵头组建的神华国华清远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清远英德市沙口镇.
(三)本项目建设 2*1000 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电厂采用带自然通 风冷却塔二次闭式循环系统,水源取自北江地表水;
所排灰渣将全部综合利用.
(四)本项目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机组投产后各项排放指 标要满足国家和广东省的环保要求, 并进一步采取优化措施, 使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项目加强节 能管理,投产后发、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五)本项目动态总投资约人民币 89.18 亿元,其中资本金约占 25%,由神 华国华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其余所需资金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5 年8月26 日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