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12-02 |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达控股" )的通知,泰达控股于
2019 年4月2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 《关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 函》 (深证函〔2019〕170 号) ,深交所对泰达控股申请非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无异 议.本次发行将以泰达控股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标 的,采用一次性发行方式,泰达控股需于深交所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泰达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27,314,108 股, 占总股本比例为 12.30%.关于泰达控股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将 督促泰达控股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