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7-31

3 ―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 Z(18)42 号) 单位名称: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南平 单位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

1216 号 设备类别:压力容器、储罐、热交换器 核安全级别:核安全

2、3 级 国家核安全局审查了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民用核 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取证申请,认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 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 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批准杭州锅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颁发此证.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中必须 遵守下列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活动范围(见附表)规定的民用核安全设 备制造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 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 ―

4 ―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培育和建设核安 全文化.

五、在制造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六、 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12 月31 日. ―

5 ― 附表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核安全 级别 制造能力特征参数 主要关键工艺 制造活动范围及 完成形式 活动场所 备注主体材料 壁厚 (mm) 管板厚度 (mm) 压力容器、 储罐 /

2、3 碳钢、合金 钢、不锈钢 ≤130 / 筒体卷制、焊接、 热处理、水压试 验、最终机加工 根据设备技术规 格书的要求, 按照 确认的施工图纸 和技术条件进行 制造直至设备总 成, 包括完成所有 检验和试验项目, 提供最终产品及 质量证明文件. 1.杭州市江 干区大农港 路1216号;

2.杭州市余 杭区崇贤街 道四维村宋 家路80号. 主要分包项目: 封头 (包括瓜瓣) 成形. 热交换器 管壳式热 交换器

2、3 碳钢、合金 钢、不锈钢 ≤130 ≤500 筒体卷制、 管板钻 孔、焊接、胀管、 热处理、水压试 验、最终机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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