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12-18 |
重要提示:
1、本次交易内容:本公司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 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交银租赁" )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 亿元、期限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2、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32%,交易涉 及资产总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1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1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交银租赁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补充流动资金、调整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以自有生产 设备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向交银租赁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期 限为五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80号3号楼6楼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40亿元
2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 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 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公司自有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资产价值:租赁物账面净值3.3488亿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南宁糖业将其未设置抵押权、质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 优先权、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转让给交银租赁,再由交银租赁出租 给南宁糖业占有、使用与收益.
2、租赁物账面净值为3.3488亿元,转让价为3亿元,由交银租赁一 次性支付给南宁糖业.
3、租赁期限为60个月(5年) ,自交银租赁向南宁糖业支付租赁物 转让款之日(简称"起租日" )起计算.
4、南宁糖业同意向交银租赁支付租赁手续费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租赁手续费不予退还.租赁手续费由交银租赁在支 付租赁物转让款的同时扣收.
5、在租赁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年租息 率一年调整一次【即从起租日起满整年(约) 】 ,调整起始日为起租日起 每满整年时的那一期租金期支付日,年租息率按照调整起始日的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方法计算.
6、租金计算及支付方法:等额租金后付法,按季收取.等额后付
3 法, 即租赁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租金, 租金在每期结束时支付. 每期租金计算公式为:
7、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交银租赁,南宁糖业在租赁期内只享有占 有、 使用、 收益权, 不得将租赁物予以销售、 转让、 转租、 出借、 抵 (质) 押、投资、将租赁物迁离使用地点或采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8、租赁期满后,南宁糖业以名义货价(1元)从交银租赁手中购回 全部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展 公司的融资渠道,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