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8-26 |
600309 证券简称 万华化学 编号:临2017-77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接到控股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实业" )通知,万华实业拟进行公司分立及整体上市相关工作,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12 月5日临时停牌,并于
2017 年12 月6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7 年12 月6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临2017-75 号) 和2017 年12 月12 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临2017-76 号) .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对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的批复,公司经与有关各方 论证和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 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12 月19 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 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公司股票自
2017 年12 月5日起连续停牌不超 过一个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 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公告 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
2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