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8-28 |
3 显示,估价对象已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设定抵押权,由于本次估价为 估价委托人为司法执行估价对象而进行的,故本次估价不考虑估价对象已抵押因素的影 响.
四、 不相一致假设 本次估价的估价对象不存在不相一致事项,故本估价报告无不相一致事项假设.
五、 依据不足假设 本次估价的估价对象不存在依据不足事项,故本估价报告无依据不足事项假设.
六、 估价报告使用限制 1. 本估价报告仅供估价委托人进行司法执行 恒丰银行涪陵分行与舒平、董泽薇、 董世信、秦廷杨金融借贷纠纷一案 涉及的房地产提供市场价值参考时使用,不得作其 他用途. 2. 本估价报告使用者为估价委托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及其在司法执行过 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单位. 3. 本估价报告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向估价报告使用者和估价报告审核部门 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其全部或部分内容也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 4. 本估价报告使用期限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内有效(2017 年12 月15 日至
2018 年12 月14 日) ,若在此期间内由于国家政策、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状况以及估 价对象本身的物理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动,且这些变动对估价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 不能直接使用本估价报告. 5. 本估价报告分为 估价结果报告 和 估价技术报告 两部分. 估价结果报告 提供给估价委托人, 估价技术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由估价机构存档并在监督、检查时 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
七、 特殊事项说明: 无.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重庆金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电话:65303765 传真:65308113
4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一、估价委托人 名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钟亚林 联系
电话:72812721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1. 机构名称 :重庆金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王顺祥 3.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
39 号庆泰大厦
8 楼西半层 4. 营业执照注册号:91500106X22017188U 5. 房地产估价资质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 :渝房评准字(2016)第2-004 号;
有 效期限 :2016 年3月27 日至
2019 年3月26 日;
行政许可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 屋管理局. 6.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5001239;
鉴定业务范围:房地产评估(二级)司法鉴定、 土地评估 (全国范围内执业) 司法鉴定;
有效期限:
2014 年6月7日至
2019 年6月6日;
颁证机关:重庆市司法局. 7. 联系
电话:023-
65353095、65308096 8. 传真:023-65308113
三、估价目的 为确定房地产司法拍卖(变卖)底价提供参考而评估房地产市场价值.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重庆金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电话:65303765 传真:653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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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估价对象
(一) 估价对象范围 位于涪陵桥南开发区(红光居委五组)宏兴花园 1-7-3 的住宅用房地产,建筑面积 为136.72 平方米,分摊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3.03 平方米,包含估价对象房屋 室内装修价值.
(二) 估价对象基本情况 1. 建筑物状况 估价对象所属物业名称为宏兴花园,项目地处涪陵区双宝路旁,规模较小.估价对 象坐落于涪陵桥南开发区(红光居委五组)宏兴花园 1-7-3,约建成于
2003 年,钢混结 构,共8层,其中第
1 层为商业用房,以上层均为住宅,未配备电梯,水、电、气、讯、 闭路、消防等配套设施设备齐备,公共部分已进行装修,有物管,外观成色一般,属于 完好房. 估价对象所在楼层位于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