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8-30 |
14 个省 (区、 市) 总工 会成立社会联络部门, 积极推进社 会联络工作, 延长服务职工群众的 手臂和链条 .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 副主席 李玉赋表示, 深化工会改革创新, 就是要不断向前拓展、向基层延伸, 形成上下联动、 左右互动、 整体 推动的良好态势. 自2015 年7月中央党的群团工 作会议召开以来, 工会拉开了群团 组织改革试点大幕.目前,
31 个省 (区、 市) 总工会均已制定了改革方 案, 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破 解突出矛盾, 回应职工关切. 与此同时, 各级工会不断扩大 工会组织覆盖面, 启动农民工入会 集中行动、货车司机入会集中行动.目前, 全国工会会员总数
3 亿人, 其中农民工会员 1.4 亿人, 基层 工会组织280.9 万个,覆盖单位655.1万个. (据新华社北京
10 月22 日电) 携手共奋进 建功新时代 ――写在中国工会十七大开幕之际 新华社记者 樊曦叶昊鸣 新华社北京
10 月22 日电 (记者/赵 文君) 生产、销售假药将可能面临被处 以药品货值金额十倍至三十倍的罚款,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
22 日提 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全面加大 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力度. 草案拟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 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的两倍以上、十 倍以下,情节严重的罚款十倍以上、三 十倍以下;
生产、销售劣药的罚款为药 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 严重的罚款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 草案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劣药的 企业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出重罚.情节 严重的,除罚款外,还将终身不得从事药 品生产、经营活动.草案新增条款,细化 并加重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 处分,对于直接责任人等给予记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草案拟规定,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不仅没收 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还将处 违法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违法收入五倍以上、十 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草案还对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 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 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等相 关规范的行为提出处罚,对单位主要负 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禁止其十 年直至终身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在作草案审议 的说明时表示,草案围绕实施药品上市 许可持有人制度和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等 进行修改,坚持重典治乱,强化全过程 监管,同时改革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鼓励药品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新华社北京10 月22 日电(记 者/田晓航) 针 对疫苗接种的公众关切,22 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 进法草案二审稿增加了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 种制度 等规定,严格疫苗生产使用管理.草案二审稿提出,公民有依法受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保证安全有效. 草案二审稿强调,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应当依法报告,并配合有关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补种. 针对预防接种出现问题后的处置,草案二审稿还明确,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我国拟修法对生产销售假药重罚 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拟写入我国法律 新华社北京10 月22 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