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3-01-22 |
4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布日期,张先生、居先生、齐女士及张高波先生均 与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或本公司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就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概无拥有本公司证券之权益. 张先生、居先生、齐女士及张高波先生与本公司均无服务合约.彼等於本公司并 无固定服务年期,惟需按本公司公司细则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及膺选连任. 彼等将不会取得本公司之酬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董事会所知,并无须根鲜泄嬖13.51(2)(h)至(v)条之任 何规定作出披露之任何其他资料,而有关资料与分别委任张先生、居先生及齐女 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张高波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事项有关且须提请 本公司股东注意.本公司谨藉此机会恭祝彼等之委任. 承董事会命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凯香港,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 * 仅供识别 於本公布发表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执行董事包括张虹海先生 (主席) 、王成 先生、刘凯先生、鄂萌先生、齐晓红女士及居亚东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佘俊乐先生、张高波先生及苏国强先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