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3-03-01 |
2 (2) 型式试验和监督抽取样品的检测结果;
(3) 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抽查结果、CCC 专项监督结论;
(4)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对获证后监督的配合情况;
(5)媒体,产品检测、设计、销售、维修、使用者,社会公众的质量信 息反馈;
(6)认证费用与检验费用交纳情况,参与配合认证与检验工作情况;
(7)执行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情况;
(8)影响认证公正性、有效性的其他情况;
(9)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等出具的有关产品质量、信用等级评 价等结果. 生产企业分类原则见表 1. 表1: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类别 分类原则A类生产企业至少应在五年内未出现生产企业分类所依据的质量 信息 1-8 条涉及的问题. 生产企业分类所依据的质量信息中第
9 条评价结果为最高等 级(如AAA 级).(作为参考条件) B 类 生产企业至少应在三年内未出现生产企业分类所依据的质量 信息 1-8 条涉及的问题. 生产企业分类所依据的质量信息中第
9 条评价结果为较好等 级(如A级或 A 级以上).(作为参考条件) C 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除A类、B 类、D 类的其他生产企业.对于没有任何质量信 息的生产企业,其分类类别默认为 C 类;
(2)主动申请证书暂停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证书无法正常保持 的生产企业;
(3)初始认证委托的生产企业其分类类别默认为 C 类. D 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除C类(2)中之外原因导致证书被暂停或撤销的生产企业;
(2)未严格执行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的生产企业;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评定中心的获证后监督的生产企业. 评定中心将依据所实时收集的各类质量信息,按照上述分类原则经评 议后确定生产企业的分类类别. 生产企业分类类别须按照 D-C-B-A 的次序逐级提升,D 类生产企业应
3 至少连续两次通过监督方可提升到 C 类,按A-B-C-D 的次序逐级或跨级下 降. 3. 认证模式选择 3.1 认证的基本模式 实施防烟排烟设备产品认证的基本模式为:型式试验+企业质量保证能 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获证后监督. 必要时, 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产 品一致性检查)可与型式试验一并进行. 3.2 认证模式的具体细化 结合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原则,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认证模式中的获 证后监督可分别细化为: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查(或检测),获证 后使用领域抽取样品检查(或检测)、获证后跟踪检查以及上述方式的合 理组合. 4. 认证单元划分 按照实施规则第
4 条和本实施细则附件
1 执行. 5. 认证基本流程及时限 5.1 认证基本流程 认证委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