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3-03-06 |
201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 《关于与郑州宇通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七届十三次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定价原则合理,有利于公司充 分利用关联方的金融平台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 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签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内控 审计机构等事项之独立意见;
5、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 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