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3-03-21

2019 年5月签订.剩余款项待整改项目全部完成,预计可全部收回. ②普安 55MW 电站项目目前尚有 8,939.20 万元没有收回,主要为项目整改金 4,669.60 万元,质保金 3,669.60 万元以及尚有工程发票未开齐扣留费用 600.00 万元.针对以上款项,质 保金 3,669.60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已开具同等金额的保函,预计近期可收回质保金;

整 改消缺项目,公司正与 EPC 方江苏中弘正在积极推进,EPC 方尚未开具给项目公司的工程发票 待整改消缺后统一结算开具. (3)结合转让款支付、资产交割安排等,说明上述交易确认投资收益的具体测算过程以 及确认时点的合规性. 回复: 处置上述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股权转让 金额 处置日子公司 账面净资产 暂估消缺整改 金 内部未实现损益转回 金额 投资收益 南京益典弘 26,291.65 19,372.39 1,061.00 1,303.87 7,162.13 南京竞弘 21,248.63 22,606.98 650.00 2,610.50 602.15 合计 47,540.28 41,979.37 1,711.00 3,914.37 7,764.28 股权交易确认时点的合规性: ①公司持有的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于

2017 年12 月底完成交割和工商 登记变更.同时公司与受让方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交接手续,包括南京 益典弘及其下属电站项目公司的公章、法人章、银行印鉴章、银行账户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移 交.同时公司于当月收到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的大部分股权款. ②2018 年7月份,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转让给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 年8月份,公司按协议约定,办理完毕南京竞 弘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移交了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管理权、财务账等文件,丧失 了对南京竞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公司已收到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 付的大部分股权款. ③由于南京益典弘下属项目公司所拥有的清水河 70MWp 光伏发电项目与南京竞弘兴义二 期项目共用送出线路资源及升压站资产,且该资产归属于清水河 70MWp 光伏发电项目,鉴于保 证普安项目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所以南京益典弘 100%股权转让事项与南京竞弘的股权转让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的谈判.在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尚未完成时,2017 年 未确认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的收益.在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南京 益典弘及其项目子公司的资产作 持有代售资产 处理.2018 年8月普安中弘新能源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一并对上述两笔电站股权处置业务进行了收益确认. 截至

2018 年8月,公司已丧失了对南京益典弘和南京竞弘的控制权,公司对公司股权交 易的收益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

二、

2017 年和

2018 年, 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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