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4-02

3 类标准 采用减振、隔声、消声器等降噪 措施 固废 治理 一般固废 暂存车间 25m2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

2013 年 修改单 危险废物 暂存车间 25m2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 改单要求 *注:本项目化粪池依托南通新和服饰有限公司原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厂区化粪 池规格按照

150 个人设计,容量约 10m3,据统计,目前除本项目职工,其他厂房总人数 为80 人,本项目职工人数约

20 人,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是可行的.

5、公用配套工程 5.1 给排水 给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总量 250.4t/a,均采用市政自 来水供给;

排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总量 20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接入 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7 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尾水排入长江. 5.2 供电 本项目预计年用电量约

35 万度,由区域供电系统提供.

6、平面布置 项目占地面积为 962.7 平方米,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80 号,南通 新和服饰有限公司厂区内生产楼

1 楼,主要包括包装车间、印刷车间、商标机 放置车间、制版车间、仓库、模切车间、原材料区域、会议室、办公室等. 印刷车间内放置

4 台间歇式轮转机,印刷车间隔壁放置

2 台商标机.制版 机、晒版机以及裁切刀放置于制版车间内,制版车间位于整个厂房的西南角. 仓库和原材料区域主要用于存放原辅料以及成品.模切机、分切机等设备均放 置于模切车间,模切车间位于整个厂房的南半部分.办公室、财务室、打印室 等位于整个厂房的东南角. 拟建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

三、产业政策合理性 (1)产品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的规模、产品、工艺以及 采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 发改

2013 年第

21 号令)和江苏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 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故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 (2)土地政策符合性 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可视为允许类项 目. (3)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80 号,南通新和服饰有限公司厂区内 生产楼

1 楼.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位于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东区,规划发 展高新技术、新材料、机械、电子、高新纺织、现代物流、轻工等,园区内禁止 引进化工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不属于化工污染

8 项目,符合崇川经济开发区东区用地规划.本项目符合南通市崇川区土地规划, 项目选址合理. (4)与《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 z2017{30 号),相关规定:

2017 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 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 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集装箱制造行业在整箱抛(喷)砂、箱 内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等低 VOCs 含量涂料替 代.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 VOCs 含量涂 料替代.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高固体分等低 VOCs 含量涂料替 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 VOCs 含量涂料替 代.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油 墨替代. 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符合行动方案要求. (5)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分析 根据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苏环办 [2014]128 号) 中对印刷包装行业 VOCs 防止措施的相关规定: ①鼓励使用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油墨、胶粘剂,禁止使用不 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胶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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