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4-24 |
39 号,2016.8.1);
(1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011.10.17);
(19)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 2015.4.2) ;
(20)《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2016.5.28);
(21)《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 2017.9.13);
(22) 《关于印发的通 知》(环发[2014]197 号,2014.12.30);
(23)《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东阳市南马君尚堂红木家具厂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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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号,2018 年6月27 日). 2)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 (1)《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3 年12 月19 日;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7月1日;
(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订),2017 年9月30 日;
(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 令第
364 号,2018 年3月1日施行;
(5)《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浙淘汰办[2012]20 号;
(6)《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 [2010]27 号,2010.6.8);
(7)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 知,浙江省环保厅,2012 年4月1日施行;
(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 知》(浙政办发[2012]80 号,2012.7.6);
(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 意见》(浙政办发[2013]152 号,2013.12.23);
(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的 通知》(浙政发[2013]59 号,2013.12.31);
(1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实施 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61 号,2014.5.9);
(1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 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 号,
2014 年7月10 日);
(13)《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3 号,
2017 年6月16 日;
(14)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 [2017]250 号;
(15)《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 号;
(16)《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 号;
(17) 关于印发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7-2020 年) 》 东阳市南马君尚堂红木家具厂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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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的通知,浙环发[2017]41 号;
(18) 关于印发 《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环发[2017]30 号;
(1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浙政发[2018]30 号;
(20)《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2018 年11 月1日起施行;
(21)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 号,2018 年10 月8日;
(22) 《关于印发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金政发[2018]51 号),2018 年12 月2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