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8-01 |
02 2019.
05.14 星期二 责编:王奎庭
电话: (010)67164950 传真: (010)67113772 E-mail:[email protected] 河北通报多起违规建设项目问题石家庄鹿泉区一项目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林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回头看 典型案例 陕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突出 有关地方和部门默许企业违规开发建设, 保护区近
3000 亩湿地遭受破坏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推脱责任 导致泾阳污水处理厂整改不力, 污水直排 本报讯
2018 年11 月9日-10 日, 中央 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黄河湿地 省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整改情 况进行 回头看 .督察组通过调阅遥感资 料和现场勘察, 发现陕西省有关地方和部 门在
2016 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 出相关问题后, 仍然默许企业在保护区违 法违规开展旅游开发建设. 保护区韩城段存在违法开 垦、 采砂等问题 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 内陆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 是我国中西部 国际保护候鸟的主要栖息地之一.第一轮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该保护区韩城段存 在违法开垦、 采砂等问题, 要求停止侵占行 为, 恢复湿地生态.为此, 陕西督察整改方 案要求, 全面排查、 核实自然保护区存在的 问题, 形成问题清单,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此次 回头看 发现, 渭南市对黄河湿 地省级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不彻 底, 虽然对第一轮督察指出的韩城段相关 问题进行了整改, 但对保护区存在的其他 问题整改不到位,
2016 年至
2017 年间, 陕 西洽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仍在保护区建设 圣母湖旅游项目. 近3000 亩湿地遭受破坏, 违规种植水稻660多亩 自然保护区整改不力.2016 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该保护区存在问题后, 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即对自然保护 区进行了排查, 发现还存在合阳县圣母湖 违法开发建设项目、 大荔县违法开垦种植 水稻等问题, 但渭南市及合阳县两级党委 和政府没有引起重视, 也未研究采取有效 措施予以制止, 反而将圣母湖旅游开发建 设列为
2017 年渭南市、 合阳县重点建设项 目大力推进.督察发现, 该项目导致保护 区近
3000 亩湿地遭受破坏, 直至
2017 年7月才被责令停止建设.另外, 大荔县推进 整改不力,
2017 年保护区内仍在继续违规 种植水稻
660 多亩. 旅游项目违规上马、 破坏严重.为加 快洽川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
2015 年10 月 合阳县洽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渭南城投 公司和陕西宏业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共同成 立陕西洽川风景名胜区开发公司, 在未取 得国土资源、 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 也未征 得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 的情况下,
2016 年4月开始擅自在黄河湿 地自然保护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圣母湖旅游 项目.督察发现, 该项目破坏湿地、 人工 造湖 , 并计划建设水上乐园、 沙滩区、 圣 母岛、 木婴古渡等辅助设施, 严重影响候鸟 迁徙, 严重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 区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 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 旅游项目 的规 定. 根据卫星遥感和现场勘查, 目前该旅 游项目在保护区已形成一个
2500 亩左右 的人工 湖面 , 中间还建有一个 湖心岛 , 开挖出的弃土就地侵占填埋
400 多亩低洼 坑塘. 另外, 现场督察还发现, 一些大型运输 车辆将大量建筑垃圾就近倾倒在已修建的 圣母湖旅游项目附近, 对保护区生态环境 进一步造成破坏. 恢复治理简单了事.渭南市及合阳县 对圣母湖旅游项目违规开发问题整改态度 不坚决,
2017 年7月责令项目停止建设后 仍寄希望于补办手续使之合法化.后续恢 复治理工作中, 两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 门不作为、 乱作为, 在没有组织开展生态破 坏调查评估的情况下, 就草草决定对已被 破坏湿地生态采取所谓的自然恢复方式, 放任不管, 直接导致
3000 亩黄河湿地恢复 治理工作停滞不前. 不顾侵占湿地自然保护区 的事实, 不仅不予制止, 反而将 其作为重点项目大力推进 渭南市及合阳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不顾 圣母湖旅游项目侵占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事 实, 不仅不予制止, 反而将其作为重点项目 大力推进, 存在乱作为的问题.合阳县洽 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四年间不仅没有查处 过一起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行为, 日常 监管几近空白;
而且直接参与违规侵占保 护区活动, 失职失责明显. 渭南市林业局
2017 年2月在向陕西省 林业厅上报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 情况自查报告中, 有意漏报圣母湖违规开 发建设问题;
陕西省林业厅作为陕西黄河 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主管部门, 对保护区内 违法违规问题重视不够, 对大面积侵占保 护区问题, 没有及时进行查处并督促地方 整改. 本报讯
2018 年11 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 回头看 . 督察发现, 陕西省西咸新区所辖泾河新城 管委会 (以下简称泾河新城) 推脱对泾阳污 水处理厂的整改责任, 导致整改不力, 日常 监管真空. 每天约
4000 吨生活污水直 排 泾阳污水处理厂位于西咸新区泾河新 城, 主要承担泾干街道区域 (原泾阳县城) 的生活污水处理.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 察反馈指出: 咸阳市泾阳县等生活污水处 理能力不足或管网覆盖率低, 每天约
4000 吨生活污水直排. 为此, 陕西省整改方案 明确: 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 全处理, 污水 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彻底解决污水直排 问题.
2017 年1月, 陕西省委、 省政府统筹西 咸新区建设, 明确泾阳县部分区域由泾河 新城托管, 其中就包括泾阳污水处理厂所 在的泾干街道.针对移交托管事宜, 陕西 省专门制订了实施方案, 西咸新区与咸阳 市也进行了磋商会谈, 泾阳县与泾河新城 签订了移交协议.2017 年5月, 泾阳县与 泾河新城印发联合会议纪要, 明确由泾河 新城接收泾阳污水处理厂. 但此次 回头看 发现, 因涉及中央环 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泾阳污水处理厂成 了 烫手山芋 , 泾河新城和泾阳县不是想 办法怎么推动整改, 而是找理由怎么推脱 责任, 就移交托管问题自说自话, 导致整改 任务目标落空. 相互推诿, 导致泾阳污水处 理厂整改责任主体落空 相互推诿责任.针对泾阳污水处理厂 整改问题, 泾阳县依据联合会议纪要, 认定 该污水处理厂由泾阳新城负责管理, 因此 在其督察整改方案中对泾阳污水处理厂问 题注明 已移交泾河新城 , 未明确整改目 标和责任人;
泾河新城则认为该厂不满足 接管条件, 两者相互推诿, 导致泾阳污水处 理厂整改责任主体落空. 新官不理旧账.2017 年7月开始, 泾 阳县认为泾阳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已实现 整体移交且部分环境执法人员也已划转至 泾河新城, 不再对该厂进行环境监管, 并致 函西咸新区移交整改任务和监管职责.泾 河新城则认为该厂属于 在建项目 , 应继 续由泾阳县监管.由于双方互相推诿, 导 致出现了事实上的监管真空, 泾阳污水处 理厂
2017 年第三季度运行
86 天, 其中超标 排放长达
52 天.对此问题,
2017 年8月原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致函西咸新区环境 保护局, 明确提出泾阳污水处理厂问题整 改和环境监管责任主体为西咸新区, 但泾 河新城仍迟迟不履行职责.2018 年7月, 陕西省政府就泾阳污水处理厂问题召开专 题会议, 再次明确:
2018 年7月底前, 泾阳 县和泾河新城完成移交工作.西咸新区要 履行监管职责, 确保污水处理项目正常运 行. 之后, 泾河新城才开始履行相关职责, 但截至此次 回头看 , 正式移交工作仍未 完成.西咸新区坚持认为: 仅负责代为转 办在线数据传输、 超标电子督办单, 不负责 超标查处. 污水长期直排.2018 年1月, 泾阳污 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扩容改造, 具备并网运 营条件.污水处理厂运营方随即向泾河新 城环境保护局递交停运并网运营申请, 但 泾河新城以未正式移交为由不予受理;
运 营方又向泾阳县环境保护局递交申请, 泾 阳县环境保护局以该厂环保监管已移交泾 河新城为由也不予受理.直至
2018 年5月14 日, 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直接向西咸新 区环境保护局下达批复文件, 该厂才启动 开展并网工作.由于泾河新城、 泾阳县互 相推诿扯皮, 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