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3-06-04 |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
有关高校(中山大学、华南理工 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 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大学、深圳大学). (9)三大主流媒体专项补助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 晚报报业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 -
4 - (10)文化事业建设类:省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行政事业单 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 报报业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文联、 省作协、广东画院);
粤东西北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汕头、 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等
14 个地级市党委宣传部). (11) 文化产业发展类: 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登记
2 年以上 (含2年,以2016 年1月为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和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扶持对象必须是建设和运营项目的独立核 算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 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 60%,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违 纪记录. 2.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2016 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各类资金的补助标准和资 金用途详见表 1-1 . -
5 - 表1-1
2016 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和资金用途 序号资金类别 补助标准 资金用途
1 建设思想 道德高地 类1.建设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调研示范点
50 万元 2.建立宣传思想文化调研工作创新联盟
60 万元 3.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创新系列专题调研
50 万4.全省文化小康建设指标体系规范化调研
20 万元. 5.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基础数据库建设
20 万元. 用于省委、 省政府有关思想道德建设重大政 策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研究、 宣传和管理 落实工作,开展的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培 育实践、评选表彰等.
2 打造理论 粤军类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中均未明确规定. 组织开展委托研究, 为广东实现 三个定位、 两个率先 目标提供理论支持. 支持省内重 点社科研究基地和学术创新平台建设, 构建 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 扶持优秀社科 学术成果出版, 建立健全社科理论研究成果 的激励机制. 支持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开展学术交流, 推动广东优秀社科理论成果 走向世界等.
3 扶持文化 走出去类 专项资金采取一次性补助方式. 原则上单个项目的补助金 额不超过
200 万元. 扶持对外文化交流项目, 文化形象对外传播 项目, 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 围绕省委、 省政府工作部署开展的其他重要对外文化 项目等. -
6 -
4 文艺精品 类: 扶持标准: 1.创作扶持资金的最高标准: 文学作品每部
5 万元, 电影 每部
50 万元,电视剧每部
45 万元,纪录片、动画电影和 电视动画片每部
30 万元, 舞台艺术每台
30 万元, 音乐每 首5万元,广播剧每部
15 万元. 2.前期生产扶持资金的最高标准: 电影每部
300 万元, 动 画电影每部
100 万元,电视剧每部
100 万元,纪录片、电 视动画片每部
50 万元,舞台艺术每台
200 万元. 3.后期生产扶持资金的最高标准: 文学作品每部
10 万元, 电影每部
500 万元, 动画电影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