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3-06-04 |
200 万元, 电视剧每部
200 万元,纪录片、电视动画片每部
100 万元,舞台艺术 每部
500 万元,音乐每首
20 万元,广播剧每部
20 万元. 奖励标准: 1.获得符合规定国家级奖励一等奖奖项的作品, 奖励的最 低标准为国家奖金的两倍;
所获奖项设有奖金的, 可视影 响给予
200 万元以下的奖励. 2.获得符合规定广东省级奖励第一等级奖项的作品, 给予
50 万元以下的奖励. 3.对在艺术创新上有突出表现得,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 别显著, 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 可给予
300 万元以下的奖 励. 单个作品可按创作、 前期生产、 后期生产等不同阶段进行 连续扶持, 也可按符合规定的不同奖项进行多次奖励, 扶 持资金和奖励资金总额不得超过
1000 万元.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旋律的 优秀文艺作品, 表彰体现国家和广东文艺精 品创作水准、在全国或全省产生重大影响、 版权和荣誉权归属广东的优秀文艺作品, 包 括文学、电影、电视剧、舞台艺术、音乐、 民间文艺等各门类文艺作品等. -
7 -
5 群众文化 活动类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中均未明确规定 (该项目在 《2017 年群众文化活动类资金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已明 确补助标准) 用于组织全省重大群众性文化活动, 支持地 方特色或公益性文化活动, 支持其他群众性 文化活动等.
6 扶持电影 发展类
3000 万元以直补方式划拨至珠江电影集团 扶持珠江电影集团开展电影创作生产项目, 推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影精品力作.
7 百台地方 戏发展类 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中未明确规定 扶持
100 台地方戏曲创作、修改和演出, 及 扶持戏曲人才培养和院团建设.
8 宣传文化 人才类 1.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用于全省宣传文化单位引进国外 省外高层次人才,每人基于一次性科研、创作启动经费
100 万元,给予住房、子女就学等生活保障补贴等
50 万元. 2.高层次人才培养:未设置明确补助标准. 3.高层次人才表彰奖励:未设置明确奖励标准, 4.中央宣传文化领域杰出人才培养计划中要求地方配套 的项目资金. 用于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引进、 人才 培养、人才培训、人才推介、人才激励等. 用于专项配套资助, 主要是欠发达地区人才 建设补助, 及其他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 设支出等.
9 三大主流 媒体专项 补助类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一次性补助
10000 万元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一次性补助
6000 万元 广东广播电视台一次性补助
4000 万元 推动我省媒体融合发展, 支持巩固党报党网 党刊的主流舆论阵地, 扩大舆论宣传覆盖面 和影响力
10 文化事业 建设类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中均未明确规定 支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 策,中央、 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 署.支持开展社科理论学习宣传、 新闻出版 宣传管理、网络宣传管理、社会宣传教育、 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管理与 宣传、对外宣传和外宣阵地建设、 干部队伍 管理建设等工作. 支持省直和基层宣传思想 -
8 - 文化单位,以及省直有关重点联系单位、 社 会组织、科研机构等开展宣传思想文化活 动. 扶持粤东西北困难地区宣传思想文化部 门和经费困难的省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有 关单位更新工作设备和改善办公条件.